我校“刑民一体化理论与实务探讨”诉讼法学博士生论坛顺利举行

发布者:孙婷发布时间:2019-11-14浏览次数:1245

    11月13日,我校“刑民一体化理论与实务探讨”诉讼法学博士生论坛在长宁校区交谊楼第四会议室举行。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魏华和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魏乐陶做主旨演讲,诉讼法学2019级博士研究生徐翀、聂超、李小猛、利月萍、邱饰雪等做主题发言。论坛由研究生教育院院长洪冬英主持。

    在主旨演讲环节,魏华主要介绍了非法集资类案件始发于民间借贷,并围绕集资类案件和刑民交叉的定义、集资类案件刑民交叉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司法处理过程中运用到的规则和处理方式等三个方面全面阐述了非法集资类案件中的刑民交叉问题。魏乐陶则根据自己多年办案经验介绍民事案件审判工作中的刑民交叉问题,提出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审判实务中刑民交叉案件类型单一,多为合同类案件;二是审判实务中重刑轻民现象比较突出;三是由于程序上的缺失,公检法之间在刑民交叉案件中缺乏沟通和制约机制。

    在主题发言环节,徐翀从被害人权利保障的角度出发,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方面分别介绍了刑民交叉案件中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求偿权、精神损失求偿权、发表诉讼意见和提出执行异议等权利。聂超主要介绍了刑民交叉案件中的辩护问题,集中阐述了刑民交叉案件的辩护策略。李小猛借助裁判文书网上的案例为大家讲解了刑事证据中的书证、物证、鉴定意见可以在民事诉讼中使用。利月萍从刑民交叉案件的概念厘清、先刑后民审理模式的基本内容和刑民交叉案件审理模式的重构等三个方面介绍了对先刑后民审理模式的反思与重构。邱饰雪从理论上讨论了刑事判决在民事诉讼中的预决力应当充分尊重民事审判机关独立的事实认定权。

 

    会上,在场同学就“以刑代民”“刑民混同”等问题与各位博士生进行了互动交流。讲座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纷纷表示对刑民一体化有了更全面和深刻的认识,收获颇多,受益匪浅。本次博士生论坛的举办不但促进了学生深入了解刑民交叉案件的前沿动态,而且拓宽了学生的学术视野,为诉讼法学科博士生的学术交流搭建了一个良好的互动平台。(研究生教育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