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级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朱彦发布时间:2019-11-27浏览次数:675

2019级研究生:

为保证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就2019级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制定培养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计划时间

研究生提交时间:2019125日前,由所在学院(培养单位)确定;

各学院(培养单位)审核时间:根据工作进度自行确定。

二、制定计划对象

本次制度培养计划的对象主要为2019级各学生类别硕(博)士研究生。各学院(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事情,决定并通知制定培养计划的具体对象。

三、制定培养计划的原则

按照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因材施教,个性化培养的原则,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

四、制定培养计划步骤

(一)各学院(培养单位)确认2019级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包括课程名称、开课学院、开课学期和课程类型等信息,特别是与导师组或专业方向组确定选修课(包括选修课、推荐选修课、限制性选修课和自选课等,任意性选修课(公选课)除外)的开课范围。

(二)各学院(培养单位)确认所有2019级研究生已经关联到相应的培养方案后,通知学生开始制定培养计划。

(三)制定培养计划的操作步骤

1. 登录系统

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可用应用”—“我的培养计划”模块。

2. 各类型课程选课和退课方法

1)公共学位课

外语课程:如果语言类课程是多选一的,按照以下操作方式进行操作。基础语言类课程:基础英语、基础日语、基础俄语、基础德语(31或者41);专业语言类课程:专业英语、专业日语、专业俄语、专业德语(31或者41)。请根据本人第一外国语语种选修课程,并进行相应退选。

政治理论课:勿需退选,不需要进行操作。

2)专业学位课、必修课、学术讲座

勿需退选,不需用进行操作。

3)选修课

选修课(包括选修课、推荐选修课、自选课等),请根据学院具体开设课程范围的通知进行选修,并对不开设的课程和不选修的课程进行推选。

公选课(课程代码GX9999)为模块课程,不要进入模块组选课。

完成以上操作后,请点击“提交”按钮!!!

五、培养计划学院审核

研究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提交之后,各学院(培养单位)自行决定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对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审核的时间。

原则上,对研究生人数超过30人的专业,选课人数达到10人及以上的选修课开课,未达到的不开课;对研究生人数不足30人的专业,选课人数排名前2位的限选课将开课,其他课程不再开课。各学院(培养单位)应通知不开课课程名单,并告知学生进行重选。

联系人:秦卫俊,联系电话:62071528

特此通知。

 

研究生教育院 

2019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