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各类招生方案。
2.建议教育网用户登录https://yz.chsi.cn;公网用户登录https://yz.chsi.com.cn,访问速度会有差异;点击网页右上角博士网报,进入报名页面。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12月31日。
3.实名注册,请牢记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注册用户直接与报名号对应,是查询报名号的唯一方法,在后期的信息查询、准考证下载中继续使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无需重复注册。逾期不再补报及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仔细核对填报信息。
4.除经济法学专业以外,其他专业普通招考(传统考试制)考生“考试方式”选“普通招考”;法律史、法律方法论、国际法学专业资格申请制考生“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专业硕博连读考生“考试方式”选择“硕博连读”,专项计划均填“无”。
5.报考我校经济法学专业的考生待《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公布后再开始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我校将按照报名起始日期适度延长报名截止日期,请考生耐心等待。
6.请考生按照网上提示上传照片及填写考生信息。填写考生信息时,请认真阅读报名页面的提示信息,准确填报,带*的文本框为必填内容,证件号码等使用半角英文输入法输入。
7.关于“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本科毕业单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硕士毕业单位”等信息填写说明如些:
(1)网报系统中,如果可选择的学校中没有自己的学校或学校名称与实际不同,则选择学校所在省市后,“院校名称”选择“其他”,并在后面的输入框中填写学校名称(以本人所获证书上的学校名称为准)。
(2)如没有本科学历,则在相应选项中不做任何修改,即“本科毕业单位”、“本科毕业专业”选择“请选择”,“本科毕业时间”选择“ ”(即空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学习形式”选择“请选择”,见下图示例。
(3)没有学士学位、硕士学历、硕士学位的考生,参照上面“(2)没有本科学历”及上图,将相应的信息进行选择。
8.应届硕士生的“最后学历”选择“硕士毕业生”,“最后学位”选择相应的硕士学位。
9.考生来源可选择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学硕士、未就业人员、科学研究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高等教育教师、其他教学人员、行政办公人员、商业服务人员、其他在职人员等。请考生依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如“考生来源”选择“应届硕士、在学硕士”,则“注册学号”需填写。硕博连读考生选择“在学硕士”,如报考类别为“定向”,则考生来源需与定向单位类别吻合。
10.考生需按要求上传附件,附件材料为专家推荐信扫描件。未按要求上传附件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专家推荐信原件于资格审查时交学院审查。
11.报名号生成后,考生可网上缴纳报名费。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
12.系统中报名成功后可下载《博士研究生个人信息简表》,信息简表最后一页的单位盖章仅限报考“定向”类别考生,报考“非定向”考生无需盖章。
13.考生填写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因国(境)外学历而暂未通过校验的考生,可携带学位证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于我校资格审查时交学院审查。因毕业时间较早(2000年以前)或军校毕业而暂未通过校验的考生,可携带学位证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于我校资格审查时交学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