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学位申请人:
现将答辩后续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归档
学位论文归档是学位授予中的重要工作。为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国家、上海市、学校建立了多层次、多环节的对已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具体参见我校《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华政办〔2019〕256号)》。研究生提交的归档学位论文电子版、书面版将用于国家、上海市、学校等各层次的抽检,所有学位申请人应高度重视并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做好学位论文归档工作。
学位申请人应当根据答辩情况,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学位申请人修改完善后,将学位论文交导师审核并签字;导师审核并签字同意后,学位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电子版、书面版等材料的归档。
(一)学位论文电子版归档要求
1.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的时间:12月25日-30日。
2.学位申请人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我的论文归档申请应用,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确认论文基本信息、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并提交。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如无法发起论文归档申请,原因可能为二级学院尚未维护答辩结果,请自行核查后与二级学院秘书联系。
3.学位论文归档电子版指一个PDF文件,含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后记、论文独创性声明页(使用授权页)等;个人信息、导师信息应完整;封面页“论文提交时间”一栏统一填写为:2019年12月30日;论文独创性声明页(使用授权页)为书面签字后的扫描版,应以图片形式添加到文件相应位置,该页作者、导师签名的“日期”一栏统一也填写为2019年12月30日。
4.2020年1月5日前,二级学院完成审核工作,学位申请人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二)学位论文书面版等材料的归档要求
1.学位论文电子版归档的同时,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封面(A4白纸打印)、授权页的书面版用于归档;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的归档书面版2本,其中一本由学院提交至学校档案馆,另一本由学院收齐后统一提交至学校学位办,用于国家图书馆归档。
学位论文归档书面版按照《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封面、编排说明及要求》规定作常规打印并装订,应含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后记、论文独创性声明页(使用授权页)等;个人信息、导师信息应完整;封面页“论文提交时间”一栏统一填写为:2019年12月30日;论文独创性声明页(使用授权页)作者、导师签名的“日期”一栏也统一填写为2019年12月30日。
2.在职法律硕士、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封面(A4白纸打印)、论文独创性声明页(使用授权页)的书面版,毕业离校手续办理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实行二级管理的相关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请根据所在学院具体安排和要求执行。
3.2020年1月5日前,二级学院向学位办提交博士学位论文归档书面版。
二、填报学位数据上报信息
1.填报时间:12月25日-30日。
2.学位申请人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我的学位数据上报应用,根据页面提示完成填报并确认提交。
3.2020年1月5日前,二级学院完成审核工作。
三、同等学力人员论文上传教育部平台
1.2019年12月30日前,同等学力人员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点击“答辩申请”。
2.2019年12月30日前,同等学力人员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归档版学位论文的同时,还需要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上传论文,上传格式请参见平台上相关说明。
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