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9年下半年第二批次学位证书的通知

发布者:伍文英发布时间:2020-01-06浏览次数:3789

根据2019年下半年的整体工作安排,现将发放2019年下半年第二批次学位证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职法硕、同等学力申硕人员遵照以下安排和要求执行;实行二级管理的其他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请根据所在学院具体安排和要求执行。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月13日10:00-15:00为集中发放时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16日(周四)至2月11日(周二),放假期间概不受理证书、档案发放事项。

二、学位证发放

实行二级管理的研究生

办理完成《华东政法大学2019届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单》(见附件)上的规定事项后,凭该手续单至各二级学院领取学位证书。

在职法硕、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在职法硕、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办理完成《华东政法大学2019届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单》(见附件)上的规定事项后,到长宁校区小白楼101室(学位办)办理。

须同时领取学位档案,不能拆封,请交给单位管理档案的部门。领取学位证书、学位档案时,在职法硕、同等学力申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离校手续单。

2.身份证。

3.代领的,须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

4.书面版硕士学位论文封面(A4白纸打印)、论文独创性声明页(使用授权页)。

三、其他事项

(一)论文电子版提交

 部分学位获得者未按要求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归档学位论文电子版或论文提交后经审核未通过的,应对照《关于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续工作的通知》关于学位论文电子版归档的要求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审核通过后方能领取学位证书。

(二)学位数据上报

部分学位获得者未按要求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学位数据上报信息或信息提交后经审核未通过的,应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我的学位数据上报应用,根据页面提示完成所有必填项的填报后重新提交,审核通过后方能领取学位证书。

(三)学位授予仪式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2019年下半年第二批次获学位者参加拟于6月中旬举行的学位授予仪式。届时请关注研究生教育院网站相关通知。

 

 

附件:

1.2019届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单(长宁校区).doc

2.2019届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单(松江校区).doc

 

 

 

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