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位申请人: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以及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2020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学校防疫工作领导小组《防疫工作通知》精神,为配合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近阶段答辩申请、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学术不端检测及评阅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及资格审查
1.拟参加2020年春季学期答辩的博士生、硕士生无需提交纸质版答辩申请材料,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研究生将直接进入答辩申请环节。资格审查请参照研究生教育院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研究生网上毕业资格审核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进行。
2.申请延期的博士生、硕士生,请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学籍变动申请”模块,“新建异动申请”,选择异动大类和异动类型“延期毕业”,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3.再次申请答辩的博士生、硕士生,需申请人本人汇重新答辩费5000元到学校账户,注明“姓名、学号、重新答辩费”。学校账户信息:华东政法大学1001739629000019358 工商银行上海市松江支行。否则将无法进入答辩申请环节。
二、学术不端检测及评阅
原定的提交定稿学位论文“双盲”电子版时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迟。请学位申请人于4月8日之前(含4月8日,过期不候)通过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和论文评审送审系统提交定稿的学位论文“双盲”电子版。系统提交的论文将作为学术不端检测和评阅的最终版本。
1.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ehall.ecupl.edu.cn)和论文评审送审系统(http://lwps.ecupl.edu.cn),两个系统的用户名与密码相同。
2.分别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2)和论文评审送审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在填写论文基本信息后,上传定稿的学位论文“双盲”电子版。如果系统无法正常打开使用时,一般系统被限定内网用户使用,此时参照附件1使用VPN登录系统。
3.定稿的学位论文“双盲”电子版指一个word文件,含封面(封面页保留学校代码、学号、专业、研究方向、论文提交日期,仅隐去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可以直接打印供评审和答辩用。电子版格式与内容,明显不符合学校学位论文要求的,取消本轮答辩资格。有关要求详见《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指导说明》、《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封面、编排说明及要求》、《上海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双盲”,指隐去作者、导师姓名等个人信息,主要在封面、中英文摘要、后记、在读研期间科研成果等。系统审核通过后,发现电子版中存在个人信息,明显影响评审客观、匿名等要求的,以违纪作弊论处,取消本轮答辩资格。
4.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审查办法》,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学位申请人须延期答辩;复制比在15%——30%的,学位申请人须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符合答辩要求的,方可参加答辩。学位申请人应高度重视学术规范,按时提交论文;未参加检测者,将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5.所有研究生论文的评阅将通过我校“论文评审送审系统”进行在线评阅,学位论文的评阅流程及要求按照《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学院在“论文评审送审系统”对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安排送审,通知评阅专家按时登录“论文评审送审系统”进行评阅并填写评阅意见;学校层面,博士生实行100%抽检,硕士生采取随机抽检的方法确定名单,抽检率不少于5%。
三、其他说明
1.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模块)和论文评审送审系统拟于4月1日开放学位论文提交和申请功能,届时请登录操作,有问题及时处理。指定日期后,系统的论文提交功能将关闭。
2.学位论文应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提交导师、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审核工作。
3.学校反剽窃检测系统采用的是中国知网系统,相关说明可自行上网查询;检测结果届时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模块)查询,一般在指定节点后4个工作日。
4.在系统使用过程中,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模块)如有相关问题,请学位申请人直接在操作页面的右下角问题反馈处描述问题(操作说明见附件2)并留下联系方式,系统开发公司会处理回复;论文评审送审系统相关问题,学位申请人联系系统开发公司郑老师,电话13122380757。
5.请学位申请人密切关注后续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安排。
附件:1.外网登陆系统问题解决方案(SSL VPN使用说明).docx
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