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立项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结项通知
根据学校要求,2019年度立项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将于2020年6月进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项对象
2019年度立项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中期检查未通过和予以撤销的项目除外)
二、结项材料
1. 材料内容:
完整内容应包括:结项材料目录清单、项目申请表(立项时提交,现用于存档)、结项报告(详见附件)、研究生学术成果汇总表(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在自助打印机上打印)、结项成果(含研讨记录、调研报告及其他相关成果,并附已发表文章刊物的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及封底)和项目开展过程中产生的发票。项目申请表、结项报告均需指导老师签字。
2. 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应正反面打印,A4纸,1.5倍行距,正文用小四宋体,标题格式自定。
(2)为方便存档查询,提交的结项材料应装订成册。请以学校发布的“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项目” 结项材料,为首页,装订顺序为结项材料目录清单—项目申请表—结项报告—研究生学术成果汇总表——结项成果——发票(粘贴于空白A4纸上)。
(3)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发票仅需提供原件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另,请填写创新项目结项成果统计表(电子版)。电子文档材料(包括电子版结项材料和成果统计表)请于6月17日前发至chuangxinxm001@163.com,邮件名称为:2019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结项+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于6月17日(周三)至6月24日(周三)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提交至研究生教育院培养办公室(长宁校区21号楼101室),联系人:危老师,电话:021-62071815。
三、评审与经费
所有项目均纳入结项评审,项目通过评审的,学校下拨剩余经费。
研究生教育院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