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林立副院长受邀研究生格致大讲堂作专题讲座

发布者:孙婷发布时间:2020-07-15浏览次数:4061

    2020年7月13日上午,我校举办“研究生格致大讲堂”第132讲。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林立应邀为我校师生作了题为“法律人的职业素养和能力”的讲座,共600余名师生参加。本次讲座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下讲座设在长宁校区智慧教室。讲座由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生教育院副院长张勇主持。

 

   

    林立副院长结合自身职业经历、相关实践案例以及域外的法学教育、法律职业经验、理念,首先强调了“法律人的职业素养和能力”这门课的重要性,深入浅出、形象生动地为线上、线下师生勾勒出当下法律人所应具有的职业素养和能力。接下来,林立副院长指出,一是“选择了一种职业,就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选择成为法律人,自己的言谈举止便要符合法律人的身份,严谨、细致、精致、极致的思维模式将是法律人群体的共同写照;二是“职业素养是法律人履行法律职责的基石”,每一个法律岗位都有其匹配的岗位胜任力模型,人与岗位的匹配性决定着自身是否适合做法律人,匹配性源自于天赋以及后天能力的培养,匹配性越高就意味着更好的职业素养和能力,如果匹配性不够,则需要加倍努力和约束自己。最后林立副院长强调,法律人应当具备四个方面的职业素养和能力:一是要拥有与时俱进的司法理念。理念决定态度、态度决定行为、行为决定结果,应当以先进的理念指导法律工作的开展。二是要拥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良好的职业操守是指法律人应当对宪法和法律、本身的职业及拥有的权力怀有敬畏感。三是要拥有高超的法律技能。法律人应具备“T字型形结构”的知识结构,要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和内在,以高智商、高情商、语言能力及创新能力为上层和外在,并树立群众意识,乐于将晦涩的法言法语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传递给群众。四是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作为法律人必须要守住底线、划清界线、设好防线,这是法律人的生命线。法律人必须高度重视来自亲朋好友及各种方面的围猎,要有效消除脆弱性、疏忽性、刺激性和易感性。

    之后讲座进入提问交流环节,线下及线上同学都积极提问互动,同学们就如何控制演讲辩论时的紧张情绪、控辩审三方所应具备的职业素养及能力的差别等问题向林立副院长请教,并进行了深入探讨。讲座结束后,在场同学纷纷表示主讲人的讲座内容丰富、实践性强,有思想、有理论、有实践且有高度、有深度。

 

   

    最后,张勇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发言,强调了提高法律人素质是当今社会的必然要求,以及职业理念、职业操守和职业作风在法律职业素养中的重要性,并指出司法是解释和适用法律的活动,需要对知识、技巧和能力进行综合运用。他指出,林院长以鲜明的观点结合丰富的事例对本次讲座主题进行了深刻解读,促进了大家对于法律人职业素养和能力的认知,相信本次讲座能为同学们在未来成为合格法律人打下良好的基础。讲座在热烈的掌声和浓厚的学术氛围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