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校级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项目结项通知
根据学校要求,2020年度校级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将于11月中下旬进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项对象
2020年度立项的校级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金项目(中期检查未通过和予以撤项的项目除外):
1. 博士研究生学术研究项目
2. 硕士研究生学术研究及社会调研项目
3. 研究生群体学术活动项目
4. 专业学位研究生群体活动项目
注:2020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于2021年6月结项。
二、结项材料
1. 材料内容:
完整内容应包括:结项材料封面、目录清单、项目申请表(立项时提交,现用于存档)、结项报告(详见附件)、结项成果(已发表论文、调研报告及其他相关成果)、其他支撑材料(附已发表文章刊物的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和封底, 项目开展全过程的相关学术、调研活动文字、图片记录等)和项目开展过程中实际产生的发票。
说明:项目申请表、结项报告均需指导老师签字。
2. 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应正反面打印,A4纸,1.5倍行距,正文用小四宋体,标题格式自定。
(2)为方便存档查询,提交的结项材料应装订成册。请以附件中的“项目结项材料封面”为首页,材料顺序为:结项材料目录清单——项目申请表——结项报告——结项成果——支撑材料——发票(粘贴于空白A4纸上)。
(3)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发票仅需提供原件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另,请填写创新项目结项成果统计表(电子版)。电子文档材料(包括电子版结项材料和成果统计表)请于11月13日前发至chuangxinxm001@163.com,邮件名称为:2020年创新项目结项+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
(4)长宁校区研究生请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于11月13日(周五)下午13:30—16:30提交至韬奋楼218教室。松江校区研究生请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于11月13日(周五)下午13:30—16:00提交至学生事务综合楼南楼325室。
三、评审与经费
1. 所有项目均纳入结项评审,同时对部分项目进行抽审答辩。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项目组做好相关准备。
2. 项目通过评审、答辩的,学校下拨剩余经费。具体下拨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 项目结项材料封面.doc
2. 结项报告.doc
研究生教育院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