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晚,我校“研究生格致大讲堂”第138讲在长宁校区东风楼梯二教室举行,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卫平应邀作“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典实施的协调与对接”讲座。讲座由我校研究生教育院院长洪冬英教授主持,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郝振江教授与谈,我校诉讼法学科邵军、谢文哲、胡学军、刘东以及华政学报宫雪等老师出席讲座。


张卫平教授从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标准、司法的重要性、程序法与实体法之间的关系以及现状、民法典中部分新增权利和民事诉讼法的关系、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人身禁令的规定等方面为在场师生们讲解了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典的实施应当如何对接。他鼓励广大师生在学习实体法的同时,更要重视程序法的学习。他指出,只有对程序法的研习足够深入,面对法律问题时我们才更有发言权,也才能更好地在司法实践中对民法典不断予以完善。

郝振江教授对于张卫平教授的上述观点表示赞同。同时他提出,我们应该在民法典即将生效的情况下对现行民事诉讼法作出一些理论上和制度上的反思。他还举例对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目的以及解释上存在的问题做了说明。他认为最好的解决方式是针对不同的权利设立不同的程序。

在场同学就行为禁令的程序构造、诉讼的契约化以及新型权利应如何定位等问题与张卫平和郝振江教授进行了互动交流。同学们纷纷表示获益匪浅,对于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的关系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