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英语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朱彦发布时间:2020-12-18浏览次数:1867

各位研究生: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管理细则》(华政办〔2014〕166号)的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相关外籍教师英语课程考试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1111日(星期12:00-14:00

二、考试安排

考试形式均为闭卷。考场安排详见附件。

三、考试须知

1.考生凭研究生证、校园卡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按规定时间、规定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备者不能进入考场。

2.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

3.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等)或者具备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将按考试违规处理,本次考试成绩无效

4.闭卷考试,除答卷必须用的文具,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讲义、笔记本等其它物品进入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5.考试全部在配置视频监控录像设施的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生须严格遵守各项考场规则,听从监考员监管,按照考场统一指令进行考试

6.考生须自备口罩,进出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7.研究生无故不参加考试,或申请缓考未获批准而不参加,或参加考试而不按时交答卷,均视为旷考。该课程成绩按零分计。

四、注意事项

1.免修英语课程的研究生仍须参加并通过原教学班的考试,获得考试成绩和学分,以考试成绩计入成绩绩点。

2.重修英语课程的研究生参加所在教学班的考试。

3.本学期的英语课程考试将不再以其他形式予以通知。

4.本通知未列的英语课程考试,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

五、缓考申请

研究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须在考试前提出缓考申请并经批准。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生缓考申请”模块填写申请,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提交,由各学院(培养单位)和研究生教育院进行审核。

联系人:秦卫俊      联系电话:62071528

特此通知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外教考试周安排.pdf

 

研究生教育院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