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伍文英发布时间:2020-12-23浏览次数:4455

各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学位申请人:

为规范学位授予程序,保障学位授予质量,做好2021年上半年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的预答辩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拟在2021年上半年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尚未参加开题的、开题未通过的研究生不可参加预答辩。

二、时间安排

1.拟于上半年参加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应在2021年1月18日前通过预答辩。

2.拟于上半年参加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应在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三周结束前通过预答辩。

各二级学院(教育中心)应做好具体安排和通知,学位申请人以二级学院(教育中心)具体安排为准。

三、程序及要求

1.各二级学院、专业、研究生应当做好有关安排,确保学位论文进度和预答辩的有效性。答辩可以采取现场答辩和远程视频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也可以全部采取远程视频答辩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各学院(教育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填写相应层次《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议表》,并请导师签署同意意见后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研究生应将填写好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议表》连同符合论文格式要求的学位论文交导师审核。

3.研究生根据二级学院安排,提前一周向所在预答辩小组答辩秘书,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议表》、学位论文书面版若干本。

4.预答辩工作由二级学院安排,各导师组组织实施。

1)根据研究生人数进行分组,成立预答辩委员会。每个预答辩委员会委员为3-5人,由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并设1名组长。

2)每个预答辩小组安排1名预答辩秘书,负责材料收发、答辩记录、会议协助等工作。预答辩前一周收齐《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议表》、学位论文书面版若干本,并将学位论文提前转交给预答辩委员。

3)研究生除介绍学位论文内容外,还应重点介绍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及关键性结论。

4)预答辩委员应事先审阅学位论文,审查学位论文的完成质量、学术规范情况,并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5)学位论文预答辩可参照答辩程序进行,预答辩委员会通过合议或无记名投票,对预答辩情况做出审核意见,并在《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议表》签署意见。预答辩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合格,指可申请参加正式答辩,应根据预答辩小组意见继续修改;基本合格,指根据预答辩小组意见,在1个月内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并经导师组审议通过后,可申请参加正式答辩;不合格,指未能通过预答辩,学位论文须做重大修改,6个月之后方可再申请预答辩。

6)二级学院应做好通知、记录、人员安排、会务准备、材料发放等有关工作。

7)请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在预答辩结束后,及时做好预答辩审议表签章及网上填报审核工作,以免耽搁学位论文答辩。

四、网上填报、审核工作

预答辩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档,结果为合格的方可网上填报。

1、操作路径:研究生登陆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ehall.ecupl.edu.cn)→可用应用→我的论文预答辩应用(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推荐使用Chrome最新版浏览器,其他浏览器可能存在兼容问题)。

2、研究生在“我的论文预答辩应用”中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经导师、评审小组成员和院系(教育中心)填写、签章完毕的预答辩审议表PDF版本。

3、研究生提交后,各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在研究生最后提交截止日一个月内完成在线审核。

五、其他

1、预答辩列入学位资格审核范畴,未履行预答辩程序并获得合格者将不允许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2、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为基本合格者,按照学校规定,由导师组重新审议,并签署合格意见后,方可网上上传;预答辩结果为不合格、未曾参加者,经本人申请,所在各二级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同意,可按照学校规定,由导师组重新组织预答辩,并参照第一次预答辩安排通知进行;

3、请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学位申请人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本次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4、其他类别研究生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

 2020年12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