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习生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为加强与法律院校交流合作,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而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以下简称“三巡”)与我校等十二所巡回法院辖区内高校签署的合作协议,202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以下简称“三巡”)启动了第六批法律实习生的遴选工作。通过我校层层选拔,并经三巡遴选,决定接收我校2019级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陈佳、刑法学硕士研究生王葛青和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赵启萌3名同学为三巡第六批法律实习生。



在半年的实习期内,3名同学分别进入民事和刑事审判团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辅助参与案件记录、文书起草、司法调研及综合行政等工作,遵守庭内各项疫情防控制度,做到出庭必报备、出宁必报批,并配合三巡工作人员做好审判场所的疫情防控以及出庭人员的行程调查。她们谦逊好学、认真踏实的工作,得到了三巡领导和老师的一致好评,在2021年1月29日三巡召开的总结表彰大会上,我校3名研究生均获得“优秀法律实习生”的荣誉称号。



我校一贯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人才培养理念,高度重视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合作,成效显著、反馈良好。今后,我校将继续增进院校双向交流,探索完善应用型法治人才教育培养机制,为人民法院输送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