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朱彦发布时间:2021-02-22浏览次数:1238

各相关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教务工作安排,现将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经补考仍未通过的;

2.缺课累计超过课程课内教学时总数三分之一的;

3.研究生无故不参加考试、考查,或申请缓考未获批准而不参加,或参加考试而不按时交答卷的;

4.成绩及格但不理想的,可跟班重修一次。

二、申请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12月2412:00-3月3日12:00

2.方式: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重修申请”模块

三、重修须知

1.重修课程必须是同名称同课程代码的课程。如果上下年级课程代码更换,经审核后可以使用同名课程替代。

2.申请重修的课程本学期应正常开课,本学期不开设的课程一律随下一年级课程班级学习(本次无需报名)。

3.拟重修课程的开设情况,同学们可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总课表”模块查询。

4.每学期课程的重修都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名,没有申请报名的同学不能参加期末考试,报名结果仅对本次申请有效。

四、相关规定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健全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应当予以标注。”

2.《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管理细则》(华政办〔2014〕166号)第十四条规定:“研究生在入学后最长四年内未能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任务的,不再准许重修、补考,予以终止学业处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教育院培养办公室

20212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