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教务工作安排,现将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经补考仍未通过的;
2.缺课累计超过课程课内教学时总数三分之一的;
3.研究生无故不参加考试、考查,或申请缓考未获批准而不参加,或参加考试而不按时交答卷的;
4.成绩及格但不理想的,可跟班重修一次。
二、申请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1年2月24日12:00-3月3日12:00
2.方式: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重修申请”模块
三、重修须知
1.重修课程必须是同名称同课程代码的课程。如果上下年级课程代码更换,经审核后可以使用同名课程替代。
2.申请重修的课程本学期应正常开课,本学期不开设的课程一律随下一年级课程班级学习(本次无需报名)。
3.拟重修课程的开设情况,同学们可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总课表”模块查询。
4.每学期课程的重修都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名,没有申请报名的同学不能参加期末考试,报名结果仅对本次申请有效。
四、相关规定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健全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应当予以标注。”
2.《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管理细则》(华政办〔2014〕166号)第十四条规定:“研究生在入学后最长四年内未能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任务的,不再准许重修、补考,予以终止学业处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教育院培养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