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1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博士科研审核说明》的相关规定,为做好2021届毕业研究生网上毕业资格审核及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我校2021届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含延期到2021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
二、时间与工作安排
(一)毕业研究生自查时间:应于2021年3月15日前完成。
(二)毕业研究生数据填报:须完成数据填报工作,由相关学院、研究生教育院进行审核。对于受疫情影响未返校的研究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学生返校后提供补填报的机会。
三、资格审核流程
本次2021届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核工作,采取网上审核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在相应应用模块自查是否符合毕业和申请学位要求;
(二)如果存在数据缺失或者尚未填报的,按要求填报,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院完成网上审核工作;
(三)各学院在相关管理应用模块采取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审核加人工审核的方式,对毕业研究生是否达到毕业要求进行核验。
四、研究生自查和数据填报要求
(一)申请学位信息自查工作
毕业研究生在“学籍信息”模块(基础信息、入学信息)核实个人信息,特别是申请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相关的前置学历和学位等信息(包括毕业学校、毕业证号、学位证号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二)课程学分自查
毕业研究生在“我的成绩”“我的中期考核”模块,比照各自专业(方向)培养方案,自查是否达到课程考核要求,包括学分是否修满、是否已完成培养计划等。
(三)科研成果登记
学术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自查是否按时、按要求完成期刊发表,并在“科研成果申请应用”模块完成科研成果登记的申请,并且显示为“审核通过”。
对于未被收录中国知网数据库的科研成果,应上传含有封面、目录、论文、封底等信息的图片或者pdf文件。
(四)外语水平登记
硕士毕业研究生在“学业水平管理应用”模块,自查外语水平栏目是否已经导入或者自行登记的外语成绩已“审核通过”。
(五)中期考核工作
毕业研究生在“我的中期考核应用”模块确定中期考核是否已经处于提交“待审核”状态,或者已“审核通过”。
(六)开题工作
毕业研究生在“我的论文开题应用”模块确定开题信息是否已经正确填报,并经相关学院和研究生教育院审核通过。
(七)实习实践考核
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毕业研究生在“我的学业水平申请”模块进行“实践环节”信息登记并提交,由各学院进行审核并通过。
五、学院审核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同步做好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核工作。具体审核工作要求如下:
(一)在“中期考核管理应用”模块,完成院系待审核状态的研究生中期考核申请。
(二)在“论文开题管理应用”模块,完成院系待审核状态的研究生开题信息登记。
(三)在“毕业审核管理应用”模块,开展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核工作。
(四)在“学业水平管理应用”模块,进行“实践环节信息审核”。
六、特别提醒
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2021届毕业生后续毕业暨学位申请工作。毕业研究生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完成网上申请材料提交,逾期未申请或者未通过审核造成无法参加答辩、正常毕业等情况发生,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七、其他事项
如有毕业资格审核相关问题,毕业研究生可与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
特此通知。
研究生教育院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