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公告

发布者:李尧珺发布时间:2021-04-06浏览次数:2237


一、考核形式

线下(现场)考核

二、考核安排

(一)硕博连读考生

时间

事项

地点

4月21日8:30-9:45

报到、资格复核

新教106

4月21日14:30起

资格考试(考核)

新教104、106

(二)“申请-考核”制考生

时间

事项

地点

4月21日8:30-9:45

报到、资格复核

新教106

4月21日10:00-12:00

专业基础笔试

新教107

4月21日14:30起

专业综合素质、

外语能力面试

新教104、106

注:

1.硕博连读考生资格考试(考核)内容包括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面试等四项,每项满分100分。

2.具体考场安排在报到时公布。

三、资格复核

考生资格复核时,需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①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博士生准考证;③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原件;④证明外语能力的成绩单原件;⑤其他审核材料为复印件部分的所有原件;应届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核

1.考核内容及形式:详见《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21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

2.考生参加面试时需递交以下材料:

1)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硕士阶段成绩单、证明外语能力的成绩单;

3)硕士学位论文题目、摘要及目录,篇幅1-5页;

4)个人公开发表的学术水平代表作1-2篇;

5)科研成果汇总表,篇幅1-2页;

6)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及研究计划书;

7)省部级及以上获奖证书。

3.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需提交“非定向就读承诺书”。

4.报考类别为定向(专任教师或专职科研人员)的考生需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在职证明。

5.外语语种为日语、俄语、德语的考生参加小语种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参加考核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到达,不能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2.考核考场及候考场不允许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请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示将个人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3.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应提前14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并凭随申码“绿码”进入校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和学校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