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晚上,我校“研究生格致大讲堂”第145讲在长宁校区交谊楼基石厅举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原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江必新教授应邀作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题与主线》的主题讲座。讲座由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叶青教授主持。
叶青向与会者简要介绍了江必新教授的工作经历及在司法实务与学术领域取得的显著成绩,并代表师生热烈欢迎江必新莅临我校做专题学术报告。

江必新从“主题”“主线”“主义”三个词出发,为在场师生深刻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他梳理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关于法治核心表述的变迁,对依法治国、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等概念的联系与区别进行了界清,并以“通过全面依法治国,建成法治中国”这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题为基点,围绕“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及建设法治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或者法治中国”“怎么样来建设法治中国及全面依法治国”这三大核心问题进行了细致解读。

江必新指出,“缘由论”“意义论”“地位论”三论解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原因。其中,缘由论包含了实践逻辑、历史逻辑和理论逻辑等三个方面;意义论浓缩概括为四个保障,即法治是改革、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实现新时期战略布局的重要保障,是实现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的重要保障以及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而地位论要从我国基本制度、治国理政方式、党的执政方式、人类社会文明以及长期历史任务等五个层面进行定位。在谈到“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中国”这一问题时,他认为,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坚持服务党和国家的大局。法治中国除了鲜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元素之外,还应继承世界人类法治文明成果的基本价值。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基本价值的传承、发展与特殊贡献尤为重要。谈及“怎么样来建设法治中国及全面依法治国”这一核心问题,他强调,须从主要任务论、推进方略论、动力保障论、深化实践论四个方面进行回应,而主要任务的推进方略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极具原创性的部分,体现了整体思维、系统思维、统筹思维。
最后,江必新高度评价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与实践价值,指出这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根本遵循,我们应当认真学习,不仅要把握其核心要义,更要把握其基本精神和工作要求。
我校部分教师、博士生、硕士生近200人聆听了学术讲座。本次研究生格致大讲堂在全场师生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