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五期法律助理项目培训的通知
为提高研究生法律助理的业务能力,明确实习纪律要求,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实践单位和学校的统一安排,现将第十五期法律助理项目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场次 |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出席人员 |
1 |
5月28日 (周五) | 14:00-14:35 |
长宁校区: 韬奋楼205
松江校区: 明法楼西E301 |
业务培训
|
全体研究生法律助理 |
2 | 14:40-15:15 | ||||
3 | 15:20-15:55 |
纪律培训 |
说明:
1. 法律助理名单详见附件,具体实习报到安排由法院另行通知。
2. 每场培训学校均组织签到,统计出勤情况,请于培训前15分钟签到入场,不得迟到。
研究生教育院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