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推荐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第八批法律实习生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强化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决定正式启动第八批法律实习生的推荐接收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与我校的工作安排,现启动我校法律实习生的选拔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接收岗位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所在地南京)接收实习生主要安排在审判团队、综合办和诉讼服务中心,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实习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审判业务实践。
实习生活实行导师制,由主审法官或所在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指导老师。实习期间,实习生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文书起草、立案信访等工作。
实习期为6个月,从2021年10月8日至2022年4月8日。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2.法律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
3.身体健康;
4.责任心强,能够保证工作时间,虚心好学,确保服从实习导师领导,全程参加实习;
5.有社会实践经历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
三、选拔人数
实习生选拔实行差额选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的要求,我校将推荐4名实习生人选(民商法专业2人、行政法专业1人、刑法专业1人),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择优选取1-2名接收,最终选拔人数以第三巡回法庭接收为准,并通知实习学生按时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
8月25日至8月31日,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我校研究生请于2021年8月31日17:00前登录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新项目管理”, 在“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项目”中填写好相关信息和上传申请表(须有申请人和指导老师的电子签名)后,点击“保存”,并进入“已申请项目”栏,点击“提交”。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请于9月1日17:00前在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新项目管理”中完成“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项目”申请的院系审核,进行资格审查并推荐,填写排好序的《报名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邮箱hzyjypyb@163.com。
(二)选拔
9月2-3日,学校将统一进行书面评审和线上面试(面试事宜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另行电话通知申请者本人),确定推荐人选。
(三)上报
9月6日前,学校将4名推荐实习生人选上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五、实习管理
实习期间,最高院第三巡回法庭会同学校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法律实习生可在第三巡回法庭免费就餐,使用图书馆、健身房等,并在法院驻地协调安排实习生宿舍(学校视情况提供住宿补贴)。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情况出具鉴定材料,颁发实习证书;对完成工作任务较好的、表现优秀的,颁发优秀实习生证书。
研究生院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