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校级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项目中期答辩通知
为推进研究生创新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保证项目完成质量,近日,研究生院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校级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经书面初审,以下项目需要进行答辩汇报,名单详见附件。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答辩人员:
列入名单中的各项目组须按时参加答辩,原则上负责人必须到场,具体答辩人员由各项目组自行安排。
2、答辩形式:
现场回答评审老师提问,如有需要,可用PPT和提供补充材料。
3、答辩日期为10月15日(周五)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附件分组名单。
4、请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中期答辩工作,无故不参加项目检查中期答辩的,按中期检查未通过进行处理。
5、学校将严格项目跟踪管理,未开展或开展效果差的,追回资金,取消资助;需要改进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方案,并定期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未达标的取消资助,根据开展情况决定是否追回资金。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