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华政办【2014】178号)、《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度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执行方案》《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执行方案》《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评价指导意见》《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评价指导意见》《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业评价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评价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的评价程序、评价办法,2021年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评价工作于2021年5月正式启动,2021年10月完成。评价结果于2021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的书面异议申请已处理。
现将2021年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评价最终结果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