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研究生院和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协议,现联合开展2021年“融力天闻卓越奖学金”的申报和评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校全日制(非定向)法学专业研究生,包括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和法学博士研究生。
二、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每学年奖励总额为人民币8万元,奖励名额为8名,每名获奖者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二)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取得较高质量的学术成果,提交法学学科领域1篇代表性科研成果参加评审(专题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形式,字数不限,公开发表的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请研究生奖学金:(1)在校期间已经获得本项奖学金者不得申请;(2)同一评奖学年内,已获得其他社会奖学金、助学金者不得申请;但学校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获得者不受限制。
四、评选程序
(一)在校研究生自主申报,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材料,经过资格初审,交由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组织评审,研究生院委派人员参与评审,确定获奖学生。
(二)获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示,颁奖事宜由研究生院与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共同商定和举行。
五、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融力天闻卓越奖学金”申请表,附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
(二)代表性科研成果1篇,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提供期刊目录页、正文复印件和电子版;
(三)请于2022年3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长宁校区17号楼号楼103室,电子版(文件名:融力天闻卓越奖学金申请+姓名+学号)发至邮箱2799@ecupl.edu.cn。
联系人:安老师 电话:021-62071808
附件一:研究生社会奖学金对比表.xls
附件二: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