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有关文件和《华东政法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结合学院司法鉴定专业的实际,学院经过认真讨论,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面试录取工作小组 1.学院成立2022年刑事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面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学科专业面试工作。 2.司法鉴定学科成立专业面试工作小组,落实面试录取具体工作。
二、面试名单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2022年5月2日8:45分开始,具体安排请以学校远程视频面试平台短信或邮件通知为准。 (二)面试形式 学校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同一学科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可追溯。考生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主机位为腾讯会议,辅机位为南软系统。主机位用于复试,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具体操作指南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附件3) (三)面试模拟 刑事法学院将于正式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线上“模拟测试”,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系统测试和模拟演练。模拟面试场地及设备需与正式面试场地及设备保持一致。模拟测试时间暂定于4月30日下午13:30开始(包括晚上时间)完成模拟演练。模拟测试演练具体安排请以学校远程视频面试平台短信或邮件通知为准。
四、面试程序 (一)资格复核 1.考生于4月30日上午12点发送以下面试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至2713@ecupl.edu.cn邮箱。请考生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的压缩包形式发送。压缩包内的文件请按材料名称进行命名,如学位证书扫描件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学位证书。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和复试过程的诚信。 (1)考生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2)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打印在一页A4纸上);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在所在单位或学校加盖好公章); (4)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学位学历证书(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应届硕士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同等学力人员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6)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 (7)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8)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 (9)应届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大学英语六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语种带相应的语言能力等证明); (11)华东政法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需手写签字)(附件1) (12)攻博研究计划书; (13)从事相关工作的获奖证书、专业研究著作、论文、毕业论文、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需提交关于以“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形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承诺书(附件2),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3.报考类别为定向(专任教师或专职科研人员)的考生需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在职证明。 (二)面试内容 1.科研创新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科研、创新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外语及外语表达应用能力;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表达能力及心理健康情况。 3.思政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时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今年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在新生报到后于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三)面试成绩评判方法 面试总分为400分,其中外语能力测试100分,专业基础满分100分,专业综合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其中,单科低于60分不予录取。由参加面试导师独立打分后分别取平均分,四个项目平均分加总为考生最终得分。
五、录取工作安排 1.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ecupl.edu.cn/)查询复试成绩及是否录取。 2.我校研究生院在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3.公示结束后,请考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ecupl.edu.cn/)下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和调档函,在规定时间内寄往招生学院。 4.咨询方式:请于工作日时间电话咨询。 章老师:021-62071201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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