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法律硕士管理体制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做好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确认工作,根据法律硕士分类培养的原则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全日制法律硕士管理中心开展2022年拟录取法律硕士研究生专业研究方向选报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报对象
1.2022级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其他方向拟录取推免生和统招生(国际法学院涉外律师方向不参加本次选报);
2.2022级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其他方向拟录取推免生和统招生(含港澳台生)。
二、方向设置
(一)法律(法学)专业特色研究方向
方向代码 | 隶属学院 | 研究方向 |
100 | 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 涉外法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 |
(二)法律(法学)专业拟定研究方向
方向代码 | 隶属学院 | 研究方向 |
101 | 法律学院 | 民商法实务(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 |
102 | 法律学院 | 智能法实务 |
103 | 法律学院 | 公共卫生法律实务 |
104 | 经济法学院 | 法律与金融 |
105 | 国际法学院 | 国际法与涉外法务 |
106 | 刑事法学院 | 刑事法律实务 |
107 | 律师学院 | 律师实务(高端律师人才创新实验班) |
(三)法律(非法学)专业拟定研究方向
方向代码 | 隶属学院 | 研究方向 |
201 | 法律学院 | 民商法实务 |
202 | 法律学院 | 政务法治 |
203 | 法律学院 | 涉外法治(国别法、比较法) |
204 | 法律学院 | 公共卫生法律实务 |
205 | 经济法学院 | 经济法律实务 |
206 | 经济法学院 | 商事法律实务 |
207 | 国际法学院 | 国际经贸法律实务 |
208 | 刑事法学院 | 犯罪调查与刑事合规 |
209 | 刑事法学院 | 刑事法律实务 |
210 | 刑事法学院 | 网络与信息法 |
211 | 刑事法学院 | 司法鉴定实务 |
212 | 知识产权学院 | 知识产权实务 |
213 | 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 国际金融与法律实务 |
三、方向限额
1.法律(法学)专业(100)涉外法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特色研究方向限招20人,学校根据自愿报名和综合考评,择优录取。
2.法律(法学)专业拟定的其他研究方向开设下限为20人,其中国家和社会急需的(103)公共卫生法律实务方向不受下限限制,学校特别扶持的(102)智能法实务方向开设下限为10人;各研究方向开设上限为35人,其中推免生的限额为15人。
3.法律(非法学)专业拟定各研究方向开设下限为15人,其中国家和社会急需的(204)公共卫生法律实务方向不受下限限制,学校特别扶持的(202)政务法治、(203)涉外法治(国别法、比较法)、(208)犯罪调查与刑事合规、(210)网络与信息法和(211)司法鉴定实务等方向开设下限为7人;各研究方向开设上限为30人,其中推免生的限额为10人。
4.除(100)涉外法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之外,第一志愿选报人数超过上限人数要求的研究方向,实行动态调整。即以上限人数为基数,选报人数每递增10人,该研究方向可增加1个名额;递增不足10人的,不增加名额。经动态调整后,法律(法学)专业各研究方向以40人为限,法律(非法学)专业方向以35人为限。
四、选报要求
1.选报时,法律(法学)专业除零志愿外,各研究方向应至少选报四个不同的志愿;法律(非法学)专业各研究方向应至少选报六个不同的志愿。
2.请拟录取法律硕士研究生结合自己的专业基础、兴趣爱好和职业规划等选择专业研究方向。
3.所报志愿为专业研究方向调剂的唯一依据。
4.在规定期限内专业研究方向选定后,不能更改。
5.未按照上述要求选报的,学校按照分配规则无法满足其所填专业方向的,将由学校随机分配。
五、分配规则及流程
(一)分配规则
1.零志愿
法律(法学)专业涉外法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特色研究方向为校内零志愿,选报该研究方向的新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华东政法大学2022级法律(法学)专业硕士生。
(2)英语水平良好。英语水平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大学英语六级450分(含)以上;②雅思6.5分(含)以上;③托福95分(含)以上;④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3)推免生:要求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10%且推免综合成绩不低于80分;统招生:要求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不低于585分且英语初试成绩75分(含)以上。
(4)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
经学院遴选后,确定入选涉外法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的新生,其他志愿自然失效。未遴选进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的新生,不影响其填报其他志愿。
2.推免生
实验班遴选结束后,优先确定推免生的专业研究方向。
根据各研究方向推免生招生人数限额,按照推免生复试总成绩高低,结合其填报志愿顺序依次进行筛选,确定推免生的研究方向。
推免生复试总成绩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成绩为准。
3.统招生
推免生研究方向分配结束后,根据各研究方向的招生人数限额,按照统招生初试和复试总成绩高低,结合其填报志愿顺序依次进行筛选,确定统招生的研究方向。
统招生入学考试成绩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成绩为准。
4.其他
若研究方向选报的第一志愿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设人数的,则按照选报的第二志愿方向进行合并筛选,依次类推。
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志愿选择的,学校将随机分配其研究方向,不再另行安排时间选报。
(二)分配流程
1.零志愿
符合选报条件的,由所属学院确定进入面试名单,经面试遴选后确定正式入选名单。(面试另行通知。)
2.推免生
按照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由高到低确定推免生研究方向;若复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复试外语成绩高低进行筛选;若复试外语成绩相同的,按照大学英语六级成绩高低进行筛选。
筛选后排名在先的优先进入第一志愿研究方向,未进入第一志愿的自动进入第二志愿进行筛选。依据以上原则,依次进行筛选确定其专业研究方向。
3.统招生
按照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筛选;若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成绩高低进行筛选;若初试成绩排名相同的,按照初试中的外语成绩高低进行筛选;若外语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中业务一和业务二两门考试的总成绩高低进行筛选。
筛选后排名在先且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较高的优先进入第一志愿研究方向,未进入第一志愿志愿的自动进入第二志愿进行筛选。依据以上原则,依次进行筛选确定其专业研究方向。
4.其他
未被自己所报志愿确定研究方向的,学校根据各研究方向招生限额调整情况随机分配,不再另行组织补填志愿。
六、选报流程
1.符合选报要求的拟录取法律硕士研究生根据报考法律硕士专业类型如实、完整、清晰填写相应的《专业研究方向选报表》(详见附件),并于2022年6月5日24点前将经本人签名的PDF扫描版发送至法律硕士工作邮箱:hzflss@ecupl.edu.cn,邮件以“准考证号(推免生注明推免)+姓名”命名。
选报零志愿的新生可提供在校表现证明材料扫描电子版,标明各材料名称制作成为一个Word文件,以“准考证号(推免生注明推免)+姓名+在校表现证明材料”命名,并以附件形式与《专业研究方向选报表》一并提交。
2.除《专业研究方向选报表》外,新生须用微信扫描二维码或链接方式完成专业方向网上选报确认,网上选报结果一律以选报截止时间内(6月5日24点)最新选报为准。PDF签名版选报表与网上选报填写不一致的,以网上选报确认为准。
选报链接及二维码(6月1日起开放选报):
(1)法律(法学)专业:https://f.wps.cn/w/UuovPE33/
(2)法律(非法学)专业:https://f.wps.cn/w/BXi3OWMZ/
七、其他事宜【已更新】
为让新生充分了解各学院法律硕士研究方向情况,可在各学院网站查阅学院简介、研究方向和校内导师介绍等信息。学校也将陆续在华东政法研招公众号推送,并于6月1-2日组织各专业研究方向的宣讲会。宣讲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如需确认准考证号或入学考试成绩可邮件咨询:2290@ecupl.edu.cn,选报如有其他问题可邮件咨询:hzflss@ecupl.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法律(法学)专业研究方向选报表.doc
全日制法律硕士管理中心
202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