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排课的通知

发布者:孙婷发布时间:2022-06-08浏览次数:1420


各学院:

为确保正常教学秩序,保证课程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总体安排,现就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排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排课

根据上海市防疫工作要求及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教务工作整体安排,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原则上按照线下授课进行排课。后续如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应根据防疫政策要求调整教学安排。

(一)排课时间

2022级研究生新生排课工作应于710日前完成,2021级研究生老生排课工作应于620日前完成;2021级学术学位研究生公选课选课将于6月底完成,研究生外语类引智类课程选课将于9月完成。

排课单位

研究生公共学位课(政治、英语)、全校性必修课(法学前沿、法学方法论与论文写作)原则上由研究生院负责安排,除此以外的其他专业课程由各学院(开课学院)负责安排。

公共学位课教学安排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学院承担。在确定2022级研究生新生上课时间时,请避开公共学位课安排时间段排课,政治课和英语课一般不做新的调整,可参照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上课时间(详见附件1)。

排课教室

长宁校区可用上课教室详见附件2,如有人数调整,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松江校区教室借用(含公选课)由各学院与教务处行政科联系确定。综合事务楼南楼103107109111教室,西楼102301教室为松江研究生上课专用教室,学院可排课,按惯例请从第三周开始排课。

注意事项

学院在排课时应严格按照《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任课教师资质、课时、上课时间等进行规范安排,保证研究生课堂教学秩序及教学质量。


二、2021级学术学位研究生公选课安排

根据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硕士研究生选修课程分为限选课程(2门)和任选课程(3门)。任选课程包括1门非本一级学科选修课程(秋季学期开设)和2门本一级学科选修课程(春季学期开设)。

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各学院需开设跨专业(非本一级学科)公选课,即为法学专业研究生开设经管文专业公选课,为经管文专业研究生开设法学专业公选课。

现有研究生的公选课课程可从研究生管理系统课程库中以GX代码开头查询和导出。鼓励任课老师申报新开课,并请各学院做好老师新开课申请、学院审批和排课等工作

研究生公选课排课计划确定后,供学生开放选课。选课人数达10人(含)以上的即可开课。请各学院于620日(周一)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2021研究生排课事宜,以便为公选课留出充足的选课时间。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课程安排(研究生院排课).xlsx

附件2-长宁校区研究生教室资源.xlsx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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