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度一流研究生在线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项目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孙婷发布时间:2022-06-08浏览次数:969


为全面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十四五”规划、《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纲要》等文件要求,围绕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和一流研究生教育建设目标,为积极推进我校一流研究生在线课程建设和研究生教材建设,学校组织开展2022年度一流研究生在线课程建设项目和教材建设项目,个人、团队或者部门申报,学院(部门)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生院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并经校园网公示后,决定对9个一流研究生在线课程建设项目、11个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进行立项资助,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办法》(华政办〔2015321号),请各立项负责人做好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资金使用

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资金的使用参照《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沪教委高〔201168号)和我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经费的审计责任。学校对项目经费使用实行经常性的监督管理,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使用科学、合理、规范。未完成项目者退回项目经费;如本项目不能正常完成,负责人在两年内将不能参加各类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学校将视上级下拨经费的实际情况分批次下拨至项目负责人,研究生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经费为资助经费的60%,剩余40% 经费将在结项后根据实有经费下拨;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经费为资助经费的60%,剩余40% 经费将在教材出版后根据实有经费下拨。

二、项目变更

批准立项后的项目应按期完成,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项目变更、提前或延期结项的,应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三、违规处理

开展项目必须遵循科学道德规范,若出现违规行为,将按相关制度处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的立项资格,终止项目实施:

(一)获准延期,但到期仍未完成;

(二)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三)经费使用不当;

(四)经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况。

四、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

(一)一流研究生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为两年,自20226月至20246月。

(二)一流研究生在线课程建设项目具体拍摄要求和安排另行通知。

项目实施中进行中期检查。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建设的进展、项目资金的使用、项目实施的绩效以及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情况形成自查报告,提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负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项目结束时,须进行结项验收。各项目负责人需按照申报通知的基础要求和申报书的承诺内容,提交项目结项报告书和项目开展的具体资料,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附件:1.2022年一流研究生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xlsx

2.2022年一流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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