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教授应邀为我校师生作讲座

发布者:孙婷发布时间:2022-10-13浏览次数:71

10月12日晚,由我校研究生院主办的建校70周年系列讲座暨研究生格致大讲堂第169讲成功举办,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上海市青联常委、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上海市法学会禁毒法研究会会长及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姚建龙教授应邀作了主题为“法学研究与论文写作”的精彩讲座。此次讲座也是我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月系列活动之一,由我校教务处处长洪冬英教授主持,300名师生在线参与。

 

姚建龙教授首先从“如何认识法学专业和法律职业”这一问题入手,结合自身经历分享了研究法律和从事法律实践的心得体会。他指出,法律职业兼具约束人性和背离人性的特征,这要求法律人在训练法律思维的过程中既要沉着和冷静,又要学会保持人性的纯真和善良。在当下这个资源有限且竞争激烈的“内卷”环境下,法学研究者更要学会自律自省,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同时,他还以医学类比法学,强调了学习法律必须要重视法律的实践性,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生动形象地向师生们分享了他对于法律学习的独到见解。

随后,姚教授风趣地讲述了他对于法学研究的理解。他认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从事法学研究应尽力避免功利主义和精致利己主义的倾向;要做到格物致知,要通过实践动手研究原理来理解知识,切忌闷头空想。他还提出了“以写促学”的学习方法,主张以输出倒逼输入,如通过养成定期写作的习惯来督促自己不断吸收和巩固知识。

接着,姚教授详细地阐述了法学论文写作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项。一是,在进行论文写作前,需要明确知识来源,在扎根于本土知识体系的前提下,吸收有益的比较法经验、开展多学科学习。二是,针对论文写作的内容,需要找准自身的学术定位和标签,即将学术研究聚焦于一个特定主题,做到专而精。三是,在写作过程中,必须明确自己的问题、理论和研究方法。此后,他还总结了论文写作中应当遵循的规则,如标题精简,摘要内容精炼、独立成文,文章以起承转合结构展开——问题先行→论证分析→递进性研究→归纳总结,成文后需反复修改完善等。

互动环节气氛活跃,法律学院刘东副教授就自身于检察院挂职的经验和体会,和姚教授作了探讨和交流。法律学院胡婷博士向姚教授分享了自己在法学研究过程中通过深入学习中国法制史以获得启发的经历,同时就如何将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等研究方法吸收融合、在论文写作中如何写好总结部分向姚教授请教。最后,针对同学们提出的如何纠正论文中的逻辑问题、如何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如何培养和形成问题意识等问题,姚教授也一一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他强调,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应该反复朗读文章进行思考,平时要广泛阅读和定期写作,进行充分的知识积累以培养敏锐的问题意识,同时以兴趣为导向发掘问题、进行论文写作。

 

 

 

为践行育人使命、活跃学术氛围、丰富抗疫期间的学术活动,我校研究生院举办了建校70周年暨研究生格致大讲堂系列讲座,目前已成功奉献了数场高规格、高水平、高质量的学术讲座,有效地帮助同学们开阔视野、启迪思维。值此每年一度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集中宣讲月活动举办之际,研究生院邀请了知名专家对研究生进行学术研究与论文写作的指导。同学们纷纷表示,讲座精彩纷呈,通过聆听讲座和与学界大咖线上交流,激发了对于学术研究的浓厚兴趣,学习了科学有效的研究和写作方法,获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