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徐继强教授应邀作建校70周年系列讲座

发布者:孙婷发布时间:2022-11-21浏览次数:19


11月16日晚,由我校研究生院主办的建校70周年系列讲座暨研究生格致大讲堂第174讲成功举办。我校校友、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徐继强教授应邀为我校师生作了主题为“中国特色的宪法概念与特征——宪法序言的再解读”的讲座。此次讲座由我校法律学院博士生导师朱应平教授主持,约300名师生在线参与。



首先,徐教授简单介绍了当前我国学界研究中国宪法的主要出发点,并提出理解中国宪法要从作为国家构成的宪法、西方立宪主义宪法和中国近代以来的宪法这三种不同宪法概念出发,解决三种不同宪法概念选择的难题。关键是把中国宪法概念中特有的东西与西方宪法区别开来,才能真正理解中国宪法的核心与内涵。他认为,这种中西方的区别不是随心所欲得出的,而是要基于宪法文本;同时要把文本和政治实践、社会现实、宪法理论、比较宪法以及历史主义的视角结合起来,努力获得一种文本、实践、理论和大众观念、历史传统融贯一致的中国宪法概念。

其次,针对如何理解中国宪法的文本,徐教授认为,可以把宪法序言作为把握中国宪法的枢纽和密码,这也是我们过去研究宪法时所忽略的。他提出,宪法序言的这种枢纽性表现在:如果不看序言,分析宪法就只能看到中国宪法的外壳;最具中国特点的很多东西都体现在宪法序言里,而且我国修宪活动重点之一就是修改宪法序言,这更加体现了宪法序言的重要性。

接着,徐教授建议围绕三个方面,即建国神话与主权合法性论证、宪法功能和目的的不同以及权利本位、社会本位和国家本位,来分析我国宪法的特点。他指出,我国宪法与西方宪法的不同之处和特点就在于,它是一种复兴宪法,即事业宪法,是一个完成事业的总章程;它容忍更多的权力统一和集中,特别强调党的领导;它不是偏向权利本位而是偏向国家本位的,也可以说是一种事业本位的宪法。

最后,徐教授认为,关注宪法序言才可以发现真正的中国宪法,至少我们可以在以下四个方面获得对中国宪法新的理解和认识:从重视权力分立到重视党的领导;从以违宪审查为研究中心到以复兴大业为重点;从研究上的文本与政治分离到宪法与政治实践的吻合;从研究西方宪法学说到回归中国自己的宪法理论。

徐教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细致全面的回答,并指出,同学们提出的问题都很有现实意义和研究价值。朱应平教授做了补充,并对讲座进行点评和总结。

讲座结束后,在“校友会客厅”交流环节,徐教授为同学们的学习、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有益的建议,并且与朱教授一起,和同学们分享了二十多年前他们在华政求学时难忘的回忆,引发了同学们的感动与共鸣。

由我校研究生院主办的建校70周年暨研究生格致大讲堂系列讲座,邀请到众多优秀校友为师生们作学术分享,活动精彩纷呈,师生积极参与,反响热烈。接下来,研究生院将继续邀请包括校友在内的各界大咖来做客,为师生们提供更广阔、更高端的学习和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