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开学及注册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孙婷发布时间:2023-01-17浏览次数:295

关于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开学及注册事宜的通知

依照本校校历,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自2023220日至625日,共计十八周(第十七、十八周为考试周)。为做好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在校研究生开学及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本通知所指在校研究生的范围包括2020级、2021级和2022级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全部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在校及延期毕业MPA研究生开学与注册安排由MPA教育中心另行通知;在校留学生开学与注册安排由国际交流处另行通知。

二、注册前网上信息填报与确认

(一)网上信息填报与确认

研究生应在注册或报到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我的学籍”模块,如实更新或补正个人信息,特别是照片信息和个人联系方式等。

(二)学业水平登记与更新

研究生应在注册或报到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我的学业水平申请”模块,进行外语水平、职业资格等成绩的登记或更新。(详情点击此处

三、统一注册日期

全日制研究生:2023219日(周日);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23225日(周六)。

四、上课时间

全日制研究生:2023220日(周一);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23225日(周六)。

、现场报到与注册流程

(一)20212022级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2022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要现场报到与注册。

(二)现场注册采用“人脸识别”电子注册和研究生证盖章注册“双注册”制。办理电子注册时请务必携带二代身份证(自助注册用)、一卡通(人工注册用)。完成报到注册后请至辅导员处进行学生证盖注册章

(三)自助注册开放时间

20232月18日(周六)上午9:00至2月19日(周日)下午4:00(晚上9:00至次日早上7:00系统关机)。

(四)现场注册方式

1.长宁校区

研究生持本人身份证件通过40号楼门厅右侧带摄像头的自助服务终端(左侧自助打印终端仅可用于自助打印)完成自助电子注册。

2.松江校区

研究生持本人身份证件通过学生事务中心(学生综合事务楼中楼109-111室)带摄像头的研究生自助服务终端完成自助电子注册。

(五)人工注册通道

外国留学生、港澳台研究生、无法通过人脸识别完成自助注册的、已经办理贷款的或拟新申请贷款研究生的通过人工注册通道注册,研究生请于220日至2月24日(周16:30前凭本人身份证、一卡通到培养办公室(长宁校区40号楼104室)或者学生事务中心(松江校区学生综合事务楼中楼109-111室)完成人工注册。

(六)研究生证盖章

办理自助或人工注册后,研究生可凭本人研究生证到各学院(教育中心)报到,并办理研究生证书面注册盖章事宜。

(六)注册须知

1.已经办理贷款申请的研究生,缴纳余额后凭本人身份证、一卡通通过人工注册通道完成电子注册。

2.准备新申请贷款的研究生,在向所在学院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填写并完成《特殊类型研究生学籍注册申请表.doc》审核后,凭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一卡通通过人工注册通道完成学籍电子注册。

、线上注册流程及须知

(一)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班研究生以及全部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以及MPA教育中心研究生可以采取线上注册方式。

(二)线上注册开放时间

  20232月18日(周六)上午9:00至2月24日(周)下午4:30。

(三)线上注册流程

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可用应用-网上注册申请-我的报到注册”进入注册页面,点击“报到&注册”按钮,符合注册条件的,系统会提示“您已完成报到注册”。

(四)注册须知

1.学生应先缴费后再注册,未缴费者只予网上登记不注册,待缴费经财务处确认后,予以补注册。

2.确因网络或者设备等原因不能按时办理线上注册的研究生,应及时向班级辅导员报告情况,由各学院(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汇总后于2月24日(周)下午4:00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特殊类型学生的注册安排

(一)申请复学的研究生,需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籍异动申请”模块申请“复学”,按照复学学籍变动手续完成学籍变动审核后予以网上注册。

(二)正在国(境)外留学的研究生(含未办理休学手续和已办理休学手续),不需要进行网上注册。

(三)对国(境)外留学结束已回国的研究生,需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籍异动申请”模块申请“返校登记”,审核后自动予以网上注册。

、相关事项说明

(一)请假与暂缓注册

需线下注册的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注册的,应在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籍异动申请”申请请假,提交申请后打印相应的请假审批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提前向所在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请假,申请暂缓注册。暂缓注册申请须凭有关证明并获准。在校生申请暂缓注册未获批准而不到校注册的,做旷课处理。

获准暂缓注册研究生应在学期第三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集中注册手续,并在集中注册日之前完成注册前需完成的事宜。集中注册事宜另行通知。

(二)未注册人员处理

在集中(网上)注册后,经公示,无特别情况仍未完成学籍注册的研究生,丧失注册资格,并无权使用一卡通账号,无法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停止享受在籍研究生的各项待遇。作退学处理后,注销一卡通。

疫情防控工作

研究生应做好返沪返校途中个人防护,随身携带足量口罩等必要防疫物品,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学生现场注册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有序排队进行注册;注册后迅速离开,避免人员聚集。

以上安排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