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习生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为加强与法律院校交流合作,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而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以下简称“三巡”)与我校等十二所巡回法院辖区内高校签署的合作协议,2022年3月三巡启动了第九批法律实习生的遴选工作。通过层层选拔,三巡决定接收我校刑事法学院2021级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谭琉匀同学为三巡第九批法律实习生。
受上海疫情影响,谭琉匀同学于7月抵宁报到,后进入刑事审判团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参与刑事诉讼等审判业务实践,期间严格遵守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三巡各项规章制度。除协助参与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之外,谭琉匀同学还积极参与庭内各项活动,并在主题歌唱比赛活动中获得优胜奖。12月底,三巡成立志愿者工作小组,其主动报名,分担起一部分庭内生活保障任务,获评“优秀志愿者”。她在实习中沉稳踏实的工作态度和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获得了三巡领导和老师的一致认可。2023年1月,谭琉匀同学荣获“优秀法律实习生”荣誉称号。
在三巡指导老师的言传身教下,谭琉匀同学收获良多。这六个月的实习不仅帮助她夯实专业知识,更是一次学思践悟的宝贵经历,使其明确了作为一名法律人的思想基点:坚定理想信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捍卫者、建设者、实践者。“格物可致知,格案也可致知。”三巡的实习经历,也让其对审判机关的内部运转及外部互动有了近距离的了解,对再审程序的价值有了进一步认识,也更加深刻地领悟了法律人应有的责任与担当。
我校一贯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人才培养理念,高度重视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合作,成效显著、反馈良好。今后,学校将继续增进院校双向交流,创新协同育人机制,为培养应用型高端法治人才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