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公告、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公布

发布者:桂旻发布时间:2023-02-28浏览次数:339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华东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结合知识产权学院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知识产权学院2023年知识产权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及复试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学院博士招生复试录取。学院组成复试巡查小组,负责巡视和监督本学院专业复试全过程。学院组成复试工作保障小组,负责复试筹备及开展的保障工作。

二、招生名额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市教委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知识产权学院完成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计划。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按照《华东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及本学院2023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里的具体要求执行。学院已根据收到的考生申请材料以及考生网上报名数据,顺利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进入考核阶段考生名单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2023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经考生申请、考生递交初审材料,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等进行全面考察后,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研究生教育院备案,共有13人进入后期考核阶段。现将我院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予以公布:

编号

 报名号

姓名

1

1027699710

胡同

2

1027699676

王晟

3

1027699970

蕾蕾

4

1027699466

艺婕

5

1027699551

媛滢

6

1027699689

雪静

7

1027699961

建刚

8

1027699839

俊儒

9

1027699667

慧姣

10

1027699950

天怡

11

1027699721

芊伊

12

1027699908

若鸣

13

1027699945

善德

 

 

 

 

 

 

 

 

 

 

如对上述所公布的名单有异议,可与知识产权学院联系:021-57090079,2258@ecupl.edu.cn;也可与研究生招生办联系:021-62071885。

(二)提交申请材料

1.身份证以及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籍)认证报告。

2.本科、硕士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5.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及研究计划书,包含研究方向、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等,不少于8000字。

6.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7.从事相关工作的获奖证书、专业研究著作、论文、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

8.证明外语能力的成绩单复印件。

9.以同等学历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报考条件中的相关材料。

请考生在2023年3月5日之前将以上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报考导师+准考证号”发到司老师邮箱12039440@qq.com。所有申请材料如有不真实的,取消复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被查实,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华东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及知识产权学院2023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里的具体要求执行。

五、责任和纪律要求

学院考核前将对考官及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考核工作小组成员要选拔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的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工作。

凡参与命题、考核、评分和录取工作的人员,必须签署《承诺书》和《保密责任书》。

各学科专业导师组均需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考核。考核工作坚持公正透明,确保考核程序和各个环节合法、公平、公正。

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联系电话: 021-57090496

院博士招生巡查小组联系电话:021-57090084

学院招生工作联络人司老师(邮箱:12039440@qq.com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023年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