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我校教务处、研究生院与上海市教委高等教育处在长宁校区交谊楼圆桌会议室召开联组学习会,会议的主题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上海市教委高等教育处处长、学位办主任束金龙,副处长赵丽霞、杨雪及全体成员,我校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班子成员等20多人参加学习。会议由我校副校长韩强主持。
束金龙处长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厚植爱国情怀、优化法学学科体系、完善法学院校管理指导体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对《意见》进行了解读。指出:上海市教委高等教育处将作进一步的思考,结合高等教育处的业务,争取在法学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等方面提出有针对的意见和建议。
我校陈金钊教授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学习交流,他从《意见》出台的历史背景、《意见》出台的历史意义以及如何落实《意见》精神三个方面分享了心得体会。
上海市教委高等教育处副处长赵丽霞、杨雪,我校教务处处长、综合实验中心主任洪冬英,研究生院副院长史红光、韩逸畴,公共法律服务学院(律师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罗小莹结合《意见》,围绕构建沟通交流机制、师资队伍与实践基地建设、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布局优化、高水平教材建设、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等进行了交流发言。
韩强指出:《意见》是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纲领性文件。国家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名义对一个学科的发展进行发文,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对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和建设法治中国的高度重视。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和上海市教委高等教育处召开联组学习会正逢其时,通过学习会的形式,认真研读文件,加强交流,分享心得,总结出落实《意见》的具体举措,学校将借时借势借力,对标一流标准,努力建设一流法学学科和一流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