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陆春玮应邀为我校师生作讲座

发布者:孙婷发布时间:2023-03-17浏览次数:64


 3月14日晚,由我校研究生院主办的研究生格致大讲堂第181讲在长宁校区顺利举行。上海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陆春玮先生应邀为我校师生作了主题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及仲裁案件的程序流程”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我校研究生院副院长伍坚教授主持,经济法学院胡改蓉、任超、王东光教授,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李诗鸿副教授担任与谈嘉宾。



陆春玮主任首先介绍了国际仲裁中心的发展现状。他通过举例,指出影响仲裁排名的标准包括司法环境、法治系统独立性、仲裁的良好记录、临时措施紧急仲裁员的运用程度、法院远程处理仲裁纠纷的能力等。他认为,我国的仲裁法律规范正在不断完善,前景广阔。接着,他介绍了上海仲裁委员会的体制机构改革、各个专门机构和中心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并从团队构成、案件数额和争议金额等方面,展现了仲裁委员会的专业性和重要性。最后,他从实务角度,讲解了几种特殊的仲裁协议,又从仲裁协议本身的可仲裁性、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仲裁主体、重复仲裁、受理、送达地址、紧急仲裁员、破产清算等多个角度对仲裁案件处理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程序事项进行了介绍。关于仲裁实体,他详细介绍了仲裁纠纷的请求权基础问题,并分享了几个案例。


与谈环节,胡改蓉教授提出,当前上海正在积极打造商事纠纷“诉讼、仲裁、调解”的一站式解决机制,这为仲裁机构发展带来了很大机遇。尤其是目前法院审理案件的压力很大,也希望通过仲裁程序来进行案件分流,因而如果存在仲裁的可能,法院会倾向于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当事人纠纷。同时,她还和陆主任探讨了当前上海在建立国际仲裁中心的过程中存在的制约性因素及相关问题。任超教授结合自己的仲裁代理经历,提出了他关于仲裁服务发展制约因素的见解。他认为,我国仲裁机构接手的案件相对较少,我国没有建立起基于中国话语权规则的仲裁法制,在这方面,华政将大有可为。王东光教授指出,通过陆主任的讲座,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司法与仲裁之间的互动关系: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公正的司法为仲裁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仲裁中的新现象、新问题也促进了司法的进步,仲裁与司法之间实现了功能互补。李诗鸿副教授提出了涉外仲裁机构的工作语言和运作方式、上海仲裁机构在证券领域试点工作的建设阶段、上海何时可以迎来新的机构等问题,陆主任逐一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在互动环节,我校2022级硕士研究生刘之雨同学向陆主任请教了仲裁员的招聘流程和职业发展路径。陆主任从职业规划和个人发展两个角度作了介绍。

通过本次讲座,师生们对中国仲裁机构的建设和详情、仲裁案件的办理流程等实务问题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师生们一致表示,研究生院主办的格致大讲堂系列讲座精彩而务实,经由专家们的指导和点拨,不仅激发了研究生对于学术研究的浓厚兴趣,也促进了对于法治实践问题的深入思考,有利于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