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阶段相关工作通知

发布者:袁辉发布时间:2023-03-23浏览次数:2271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3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阶段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我校在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二)在20239月前,申请人已公开发表或出版至少一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应在3000字以上(合著的,署名顺序应为前三人)。

(三)在20233月前,申请人须已完成我校相关课程学习并通过我校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且申请人通过的学位课程考试的合格成绩在六年有效期内。

(四)在20233月前,申请人须已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且申请人通过的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成绩在六年有效期内。

(五)申请人通过我校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水平考试的合格成绩六年内有效,即参加本次申请的申请人,其每一门合格成绩必须是2016年及以后取得。(说明:申请人如有某门合格成绩超出有效期,不能参加本年度论文答辩申请,须重新考取有效期内合格成绩后才能提交论文答辩申请。)

二、论文答辩阶段工作总体安排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根据上述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应当具备的条件进行自查,符合条件,方可向我校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拟参加本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人应根据我校此项工作的总体安排及我校后续具体通知,按要求完成论文答辩阶段所有程序。总体安排如下:

(一)323日—410申请人论文答辩申请材料准备、自查、提交。

(二)4月至5月,陆续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名单、导师安排、各专业论文开题报告会安排。视疫情情况,各专业预计于5月至6月举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申请人须做好开题报告会的相关准备,主动联系导师,认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议表》。

(三)5月至9月,申请人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学位论文须于9月上旬定稿。

(四)10月,申请人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参加“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申请人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学位论文双盲评阅。

(五)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申请人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三、论文答辩申请有关事项安排

拟参加本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人须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完成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材料、缴费、采集数码照片等事项,由我校相关部门审核申请人的各项考试成绩、科研、缴费等信息和材料,公布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名单。

(一)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材料

1.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1份。

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选报表》1份。专业选定后不得更改。

③国内外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至少一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科研成果应在3000字以上(合著的,署名顺序应为前三人)。(说明:关于科研成果材料,如本次不能提交,申请人须于914日提交至学位办,且914日所提交科研成果还需满足作者单位为“华东政法大学”的要求,未通过科研审核不予答辩。)

④缴纳学位申请、论文指导和答辩费凭证(票据)。

2.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2023410日前,将上述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wb_ecupl@163.com,逾期不受理;上述申请材料①②③④均要求为PDF格式且压缩为一个文件夹,压缩文件夹名及邮件主题均标注为“2023+申请人姓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材料”。

(二)缴纳学位申请、论文指导和答辩费

缴费说明如下:

收费标准:  8000

收费时间: 2023323日至2023410

方式:微信扫码


(缴费请扫该二维码)

具体缴费与开具发票方法,请详见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答辩费微信缴费说明(含电子发票下载)(附件5),缴费前请先通读一遍,理解缴费方式以后再缴费。

(三)学位证书数码照片采集

申请人须于2023930日前,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完成数码照片拍摄。

1.拍照指定地点:新华社中国图片社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

2.拍摄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630(法定节假日休息)

3.具体地址及路线:上海市虹口区虬江支路181212108室,可乘地铁10号线到四川北路站下,从2号口出来沿四川北路向北走150米左右。

4.联系电话:5631530536521352(不清楚自己是否已在该拍照指定地点拍摄数码照片的同学可致电查询)

5.关于拍照的其他说明:拍照时告知工作人员照片用途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位证照片);带好第二代身份证,现场填好身份证号、姓名等基本信息;现场收取拍摄数码照片费用;照片电子版将由该摄影公司统一提供给学校。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往年已申请延期答辩或答辩未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无需再次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材料,须关注我校今年7月份将发布的2023年下半年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届时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参加下半年的论文答辩。

(二)我校将会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栏发布有关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阶段具体工作安排的通知,申请人务必密切关注。

 

附件: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doc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选报表.doc

3.华东政法大学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doc

4.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议表.doc

5.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答辩费微信缴费说明(含电子发票下载).doc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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