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合作签约

发布者:孙婷发布时间:2023-04-10浏览次数:121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实现平等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4月10日,研究生院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长宁校区交谊楼基石厅隆重举行“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鄂尔多斯市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治成以及鄂尔多斯市相关党政部门、驻沪办领导,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利军以及其他领导代表,鄂尔多斯市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以及鄂尔多斯市法院人民法庭庭长暨审判执行业务骨干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全体学员,我校副校长韩强,研究生院院长屈文生,公共法律服务学院(律师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王月明,社会协同合作处处长虞浔,研究生院副院长伍坚、韩逸畴等近100人出席签约仪式。仪式由研究生院副院长史红光主持。


韩强介绍了学校的发展历史以及近年来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情况,并对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增强共识,凝聚合力,提升院校合作的高度;二是深挖资源,优势互补,拓展院校合作的深度;三是强化管理,优化机制,创新院校合作的模式。他指出,学校研究生院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学校研究生科研实践项目在内蒙古自治区开辟了新的篇章,是学校研究生教育“走出华东,走进华北”的一次尝试,此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必定能够促使双方在开展理论研究合作,建立多渠道业务交流机制,建立数据资源共享平台等方面,更好推进司法资源和高校资源的共享和互补,必定能出思想、出成果、出人才,培养一批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卓越法律人才,造就一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德才兼备、富于创新精神的司法特色决策咨询队伍,形成合作共建特色品牌,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苏利军介绍了近年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发展情况,指出:双方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为双方开展多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交流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能够为双方的共同持续发展注入不竭动力,更能为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鄂尔多斯法院铁军贡献重大力量。

李治成在讲话中指出: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人才培养,人民法院与高等院校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共同参与者和实践者,共同担负着推动卓越法治人才建设的重要使命。相信通过此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一定能够把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引入司法系统,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

屈文生院长和苏利军院长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伍坚副院长与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桂荣共同为“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实践基地”揭牌。

王月明院长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牧其尔共同为华东政法大学知名法学教授工作室”揭牌  

虞浔处长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牛海亮共同为“华东政法大学在职教育合作办学教学点”揭牌。

仪式结束后,双方在交谊楼门口进行了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