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导师组、相关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开题工作相关规定,现就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博士研究生应在第三学期的10月份之前完成开题报告。
2.三年制硕士研究生应在第四学期结束前、二年制硕士研究生应在第二学期结束前、两年半制硕士研究生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
3.其他类型研究生参考上述时间安排实施。
二、基本流程
1.研究生须严格按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论文开题,并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议表》(详见附件1)。审议表一般应在开题报告会前2周完成。
2.导师对研究生填写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议表》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经导师同意的方可参加开题报告会。
3.各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统一安排开题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组织进行开题动员和指导会。
4.各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安排一组或几组专家评审小组,组织研究生分组举行开题报告会。每组的专家为3-5人,专家应为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相关专业教师,并设一名为组长;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原则上开题前应师生双方互不公开。专家评审小组对开题报告的选题依据、创新性、难度、可行性、预期结果、口头报告情况等进行评议,评审小组应对开题报告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综合评判;安排开题秘书协助工作,提醒相关人员在《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审议表》上填写审议情况,小组所有成员均需签字。
5.各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审核《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审议表》,并对“通过”或“不通过”情况进行汇总登记。
6.研究生通过开题一周内,应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登记开题有关信息,学院通过系统进行审核。
三、管理系统登记流程
1.操作路径: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ehall.ecupl.edu.cn)→可用应用→我的论文开题应用(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推荐使用Chrome最新版浏览器,其他浏览器可能存在兼容问题)。
2.在“我的论文开题应用”中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经导师、评审小组成员和院系(教育中心)填写、签章完毕的开题报告审议表PDF版本。
3.研究生提交后,各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需在研究生最后提交截止日一个周内完成在线审核。
四、其他
1.开题结果列入毕业资格审核范畴,未履行开题报告程序并通过者,或未在系统按照要求登记者将无法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环节。因未按照规定上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2.学位论文开题不通过者、未参加者,可以在前次开题结束后1—2个月申请一次重新开题,学院、导师组应另行安排一次开题报告会,并参照第一次开题安排;仍然未参加者或不通过者,按延期一年处理。
附件: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议表.doc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