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学位论文答辩后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袁辉发布时间:2023-05-15浏览次数:801

各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学位申请人:


现将答辩后续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归档

学位论文归档是学位授予中的重要工作。为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国家、上海市、学校建立了多层次、多环节的对已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具体参见我校《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华政办〔2019256号)。研究生提交的归档学位论文电子版、书面版将用于国家、上海市、学校等各层次的抽检,所有学位申请人应高度重视并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做好学位论文归档工作。

学位申请人应当根据答辩情况,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学位申请人修改完善后,将学位论文和《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交导师审查并签字(无修改无需提交);经导师签字同意后,学位申请人向二级学院提交归档版学位论文电子版、书面版以及《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等材料。

(一)学位论文电子版归档要求

1.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的时间:2023615日前完成。

2.提交方式:学位申请人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我的论文归档申请应用,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确认论文基本信息、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并提交。

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如无法发起论文归档申请,原因可能为学院尚未维护答辩结果,请自行核查后与学院秘书联系。

3.学位论文电子版归档要求:

1)文档形式:WORD文件,含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后记、论文独创性声明页(含使用授权页)等;个人信息、导师信息应完整;

2)论文独创性声明页(含使用授权页)要求:该文件应为作者、导师签字后的扫描版,应以图片形式添加到学位论文电子版相应位置。

4.2023618日前,导师、学院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论文归档管理模块完成审核(含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工作,学位申请人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二)学位论文书面版等材料的归档要求

1.提交学位论文书面版要求

1)硕士研究生应归档书面版2本,其中一本由学院提交至学校图书馆,另一本由学院收齐后统一提交至学校学位办;

硕士研究生还需向二级学院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的论文独创性声明页(含使用授权页)的书面版,作者和导师签名应填写完整。

2)博士研究生应归档书面版4,其中2本由学院提交至学校档案馆和图书馆,另外2本由学院收齐后统一提交至学校学位办。

3)学位论文归档书面版应按照《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封面、编排说明及要求》规定作常规打印并装订,应含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后记、论文独创性声明页(含使用授权页)等。个人信息、导师信息应填写完整(包括签名)。

2.请学位申请人在2023615日前按上述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归档书面版等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各学院可结合自身情况做出安排。

3.2023630日前,二级学院向学位办提交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归档书面版。

二、填报学位数据上报信息

1.填报时间:2023615日前完成。

2.学位申请人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数据上报管理应用,根据页面提示完成填报并确认提交,填写请参照《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2018版)。

申请人务必保证填报信息准确无误,该信息将上报教育部,如填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会导致申请人将来无法在教育部指定官方网站查询到学位授予信息,从而对升学、就业、岗位调整或 晋升造成不利影响。

3.2023630日前,学院完成学位数据上报审核工作。

4.学位数据填报、审核关系到学位授予信息审核、备案、使用等工作的信息准确性,所有学位申请人、学院应高度重视并做好学位数据填报、审核工作。如因申请人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上报错误的,后果将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附件:1.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doc

2.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封面、编排说明及要求.doc

3.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2018版).pdf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