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规模
2023年我校拟招收上海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第二批)3名。招生学科为法学(招生专业为0301Z8智能法学、0301Z9党内法规、030104刑法学),招生专业所属学院分别为法律学院、刑事法学院。
招生方式均为申请考核。本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请参考《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方针,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作风正派,热爱并有志于长期从事上海市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本专项计划的报名人员为上海高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在编在岗辅导员,包括一线专职辅导员、校(院、系)分管及从事学生工作和宣传工作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具有较强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5年,并符合我校报考博士研究生相关条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或科研实绩,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荣誉或已出版专著、主持过市级及以上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课题等。
(四)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需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内在CSSCI(南大版)或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等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
2.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专著;
3.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六)报名人员需经所在高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我校生源原则上不能超过1人。
(七)报名人员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八)能够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外语进行研究工作,如外语为英语,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
2.雅思成绩6.5分以上;
3.托福90分以上;
4.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证书。
外语语言为英语以外的其他语种,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外语条件。
(九)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十一)符合相关专业上海博培计划招生实施方案要求。
四、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2023年5月30日9:00至6月5日9: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专项计划选择“高校辅导员专项”进入报名界面,同时务必在备注中填写“上海高校博培计划”。
请考生按要求上传照片、正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支付250元报考费。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已网上缴费但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2023年6月5日之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寄送至相关专业联系地址,在信封上注明“上海高校博培计划”。
(三)申请材料、初审、考核等具体要求均按照相关专业上海博培计划招生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五、其他
(一)其他事宜以《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相关规定为准。
(二)联系方式
1、华东政法大学智能法学学科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62071913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东风楼211
2、华东政法大学党内法规学科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62071813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格致楼301室
3、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科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62071201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东风楼243室
4、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62071885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2室
附件:1.上海高校博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表 .doc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