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博士研究生: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执行方案》的相关规定,2023年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业评价工作于即日起开展。
2021、2022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业评价及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部门/人 |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与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公室(下称“评审办”)联络人,报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科研成果登记,填写《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学业评价表》,学院统计参评博士研究生名单。 | 6月22日前 |
学院、 博士研究生
|
学院组织导师组开展学业评价工作。 | 9月23日前 | 学院 |
学院在本单位范围内开展学业奖学金等级公示,接受、处理异议。 | 9月25日—9月28日 | 学院 |
学院上报学业奖学金等级汇总表。 | 10月7日—10月8日 | 学院 |
评审办汇总、审核上报学业奖学金等级,将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接受、处理异议,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上报最终评审结果。 | 10月9日—10月13日 | 评审办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业评价的相关文件包括:
1.《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执行方案》
若国家或学校出台新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以新办法为准。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业评价相关文件由各学院在学院范围内发布。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院。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