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成立和调整全国应用伦理等12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学位[2023]7号),文件公布了全国第一届应用伦理等9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我校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丛立先教授当选第一届全国知识产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协助主管部门开展相应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研究、咨询、指导、评估和交流合作,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服务国家需求,大力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整体水平的专业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遴选聘任。
我校聚焦国家战略需求,注重以一流学科为牵引,积极探索学校“法经管”优势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不断发展和巩固我校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上的高地优势。此次丛立先教授当选为全国知识产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体现了我校在全国知识产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领域的影响力与综合实力,对我校继续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均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