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魏雨晴发布时间:2023-09-19浏览次数:117

为全面了解2023年度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的进展情况,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学校决定于2023年9月下旬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度获准立项的以下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项目:

1.博士研究生学术研究项目;

2.硕士研究生学术研究及会调研项目;

3.研究生群体学术活动项目。

说明:因2023年度获准立项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应于2024年6月毕业前结项,中期检查将于2023年11月下旬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

(一)材料检查

1.此次中期检查,提供电子材料,包含:

  (1)中期检查表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要求填写《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

  (2)中期检查材料目录清单

  按所提供中期检查的材料,列明目录清单。

  (3)佐证材料

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调研的记录、调研报告、相关的文字材料、分析数据、活动的图片、视频材料等。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9日(周五)24:00前,请将以上材料扫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视频材料请另附),发送至chuangxinxm001@163.com,邮件名称为2023年创新项目中期检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

说明:以上表格中的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名不得使用电子版签名。

2.研究生管理系统项目模块提交

本次中期检查材料实行网上系统同步提交,9月20日9:00起开放系统填报,9月29日(周五)24:00关闭系统填报;登录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培养版块——项目相关——“新项目管理”, 分别在“2023年博士研究生学术研究项目”“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术研究及社会调研项目”“2023年研究生群体学术活动项目”——中期检查中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后,请点击“提交”,方可进入下一步审核。视频材料无需上传进系统。

逾期未提交中期材料的,按照项目未开展进行处理。

3.检查要求

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各项目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重点检查项目进度、开展过程、初期成果等。

对进度缓慢、擅自改变项目方案的,责令整改;对未按期开展,弄虚作假骗取项目经费的,追回已下拨的经费并予以通报。

(二)答辩汇报

1.对象范围

针对材料检查存疑的项目,学校将于10月中旬组织开展答辩汇报会。

2.汇报要求

1)汇报人员:各项目组成员须按时参加答辩,原则上负责人必须到场,具体汇报人员由各项目组自行安排。

2)汇报内容:

①项目进展状况;

②现阶段项目取得的成果;

③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开展过程中所涉发票,请务必保留,结项时需提交审查,发票抬头:华东政法大学);

④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3)汇报方式:项目组进行PPT汇报后由评审老师提问,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汇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未参加项目检查中期汇报的,按中期检查未通过进行处理。

6)学校将严格项目跟踪管理。未开展或开展效果差的,追回资金,取消资助;需要改进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方案,并定期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未达标的取消资助,根据开展情况决定是否追回资金。

联系人:魏老师,021-62071092

 

附件: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助项目中期检查表.docx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