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
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3108)仅接受报考华东政法大学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单位且符合下列要求的考生:
1.上海市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上海市户籍往届考生(需有上海市户口,不含具有上海户籍但在上海市外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3.工作单位在上海的往届考生(需提供2023年连续六个月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缴费状态:已缴费、补缴、视同缴费或扣费途中均可)。
二、网上确认时间
(一) 初次上传材料时间:10月30日—11月3日(每天9:00—16:00),于11月4日12:00截止,逾期不能上传。
强烈建议考生尽早上传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时间补充材料。
(二)上传材料后审核不通过考生,补充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6:00前。
(三)考生须于上述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准考证照片、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其他补充材料照片以及有效证件照片(需要补充的情况下)”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四)考生必须完成上述手续且考点审核通过,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三、确认方式
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3108)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信息确认采取网上确认方式。网上确认入口(登录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考生登陆页面后,输入学信网帐号、密码,核对本人网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后等待审核结果。
(待网上确认期间扫码)
四、上传材料
(一)本人准考证照片
本人近三月内正面、免冠、无妆、无PS、彩色电子证件照,背景须白底。
照片要求见下图:
(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照片要求见下图:
(三)其他补充材料
| 类别 | 材料 |
1 | 在沪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2 | 户籍在上海的往届生 |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均须提供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或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限内的户籍证明。 |
3 | 非户籍且在上海工作的往届生 |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均须提供本人2023年连续6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应有社保机构公章)。 |
4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 国防部征兵办盖章的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
5 | 其他等根据自己报名资格所需提交的材料 | 如1、有研究生学籍或第二学士学位学籍的考生上传《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2、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满2年即2022年9月1日前毕业考生和本科结业生)还需上传招生简章中所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425分以上)和本科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大学本科八门课程合格成绩单等材料; 3、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2024年9月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上传颁发毕业证书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盖章的成绩单、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原件照片)。 |
6 | 有效证件照片补充材料 | 身份证照片非必传项,以下两种情况需要上传有效证件照片: 1、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身份鉴证人脸未通过的必须提交身份证照片(人像面和国徽面);2、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的(含港澳台)必须提交有效证件照片。 |
特别提醒:考生提交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导致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审核结果反馈
(一)提交审核后状态为“待审核”,10月30日起,考生可陆续通过短信或学信网微信公众号或站内信接收审核结果提示。请考生及时登录教育部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站内信查收方式见下图:
(二)审核未通过考生必须按照审核不通过原因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复审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三)审核结果显示为“审核通过”,则表示已完成网上确认流程。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完成报名费支付,未缴费考生报考信息无效,不能参加网上信息确认。
(二)网上确认审核结果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信息不实时同步,审核结果以网上确认系统中提示为准。
(三)因未按时提交合规的网上确认材料或未按时补充合规的审核材料而造成的网上确认不通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在网上确认期间,请考生随时关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内消息,并及时登陆研招网查看提示消息和具体审核提示。
(五)3108报考点联系方式:021-62071885。工作时间内,接受考生咨询。
(六)因考场容量所限,不符合受理范围的考生,本考点无法安排考试,请在报名系统关闭前尽快更改为就读高校或户口、工作所在地省市教育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以免无法参加考试。
附件: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