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民法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发布者:张震宇发布时间:2023-10-29浏览次数:13

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体系建设重点课程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精神,我校积极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体系建设,探索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门课程模块,开展好面向全体学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我校法律学院开设面向我校法学专业的本科生和全体研究生的《中国特色民法体系的形成与发展》(2学分)选修课程。课程负责人为韩强、杨代雄,教师团队成员为邱唐、徐同远、高富平、姚明斌、刘竞元、吴一鸣、贺栩栩、李运杨、孙维飞、王浩、刘骏。


课程主要内容

总论:中国特色民法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第一章 民法的体系思维与历史传承

第二章 传统中国民事法律规范与体系

第三章 中国近代以来法律移植与本土民法发展

第四章 新中国民事立法的探索与《民法典》的颁布

第五章 数智时代中国特色民法体系的展望

第六章 中国民法法源视角下的民事司法实践

分论:中国特色民事法治的形成与发展

第七章 中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第八章 中国城市房地产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第九章 中国合同法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第十章 中国担保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第十一章 中国婚姻家庭继承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第十二章 中国侵权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第十三章 中国商事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课程主讲专家


总论:中国特色民法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第一章 民法的体系思维与历史传承

主讲人:韩强 法律学院教授

韩强,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副校长。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仲裁委仲裁员,担任上海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学术研究领域为民商法,讲授《民法学总论》《物权法学》《债法总论》《民法学原理》等课程。2016年荣获“上海社科新人”称号;2015年荣获宝钢优秀教师奖;2014年荣获教育部霍英东青年教师奖;2014年入选上海市曙光计划,荣获上海市“曙光学者”称号;荣获华东政法大学第15、18、19、20、21、22、23、24届“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称号。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法律文明史”子项目“现代私法的变革”等各级各类研究课题10余项。出版专著《民法解释与学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法律因果关系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学校的法律治理》(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法商研究》《法律科学》《政治与法律》《北大法律评论》等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

 

第二章 传统中国民事法律规范与体系

主讲人:邱唐 法律学院特聘副研究员

邱唐,法学博士,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特聘副研究员,港澳台法研究所所长,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明清法律史、法律与文学艺术、台湾地区法律史,在《清华法学》《华中师范大学学报》《文汇报》《解放日报》《检察日报》等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青年项目1项。

 

第三章 中国近代以来法律移植与本土民法发展

主讲人:杨代雄 法律学院教授

杨代雄,法学博士,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基础理论、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2011年评为上海市“曙光学者”,2012年评为第五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22年获评华东政法大学第四届杰出教学贡献奖。2012年8月至2013年8月在德国科隆大学做高级访问学者。累计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70多篇。主要著作有:《法律行为论》(被评为2021年度全国“十大法治图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袖珍民法典评注》,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2年版;《民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主要论文有:《私权一般理论与民法典总则的体系构造》(《法学研究》)、《意思表示中的意思与意义》(《中外法学》)、《抵押合同作为负担行为的双重效果》(《中外法学》)。

 

第四章 新中国民事立法的探索与《民法典》的颁布

主讲人:徐同远 法律学院讲师

徐同远,法学博士,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发表论文(文章)十数篇,独著作1部,独译1部,合著或参编作品若干部。

 

第五章 数智时代中国特色民法体系的展望

主讲人:高富平 法律学院教授

高富平,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法律学院教授、民商法博士组负责人,财产法研究院院长、互联网法治研究院院长、民法研究中心主任、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电子商务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互联网法治研究院(杭州)常务副院长。担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互联网与信息法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政协上海市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中国通信学会云计算和大数据专家委员会专家、大数据流通与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专家委员会专家、上海市政府数据开放专家委员会成员。主要研究领域为财产法,电子商务法和网络法、知识产权和数据法。高富平教授承担并完成了多项国家和省部级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出版著作20余本、发表论文100余篇。高富平教授深耕于财产法领域,先是在物权和房地产法领域有系统创新性地研究,同时在知识产权、数据等无形财产领域有引领性研究,是国内唯一贯通研究“土地—知产—数据”三大财产形态的唯一学者。

 

第六章 中国民法法源视角下的民事司法实践

主讲人:姚明斌 法律学院教授

姚明斌,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德国明斯特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总论、合同法、物权法、民法方法论。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相关成果三十余篇,出版专著《违约金论》。曾获教育部霍英东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中国法学会“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中国民法学会“佟柔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第三届方德法治研究奖,以及华东政法大学优秀教学贡献奖、青年教学英才奖、青年科研英才奖、“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等荣誉,先后入选上海市“晨光学者”“曙光学者”。

 

分论:中国特色民事法治的形成与发展

第七章 中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主讲人:刘竞元 法律学院副教授



刘竞元,法学博士、博士后,硕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财产法研究院研究员。多年承担民商法专业本科生、研究生以及法商高级研修班课程。长期从事物权法、债权法、土地法、房地产法研究,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3项,上海市教委创新等其他项目多项,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出版专著1部,在法学核心期刊《法学家》《政治与法律》《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发表论文多篇。2021年获华东政法大学第三届青年教学英才奖、“国浩”奖教金,2022年分别获上海市第五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社科组一等奖、行知奖教金、华东政法大学第四届青年科研英才奖,被评为上海市“教学能手”。

 

第八章 中国城市房地产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主讲人:吴一鸣 法律学院副教授

吴一鸣,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本法硕民事法律实务方向导师组负责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责任编辑,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比较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基础理论、英美财产法、房地产法,发表CSSCI论文10余篇,出版著作2部,点校作品1部,主持省部级重点课程《物权法学》建设,七次获得华东政法大学“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称号。

 

第九章 中国合同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主讲人:贺栩栩 法律学院副教授

贺栩栩,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民法党支部书记。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比较私法,德国法和欧盟法。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律师协会保险委员会副主任。获得上海市“浦江人才”,上海市“青年法律人才”,上海市”涉外法律人才”。研究语言为德语和英语。承担国内国家社科青年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和上海法学会和国外亚洲法律研究中心项目并结项。在《法学家》、《政治与法律》、《环球法律评论》,《比较法研究》,《中德私法研究》等重要期刊发表论文。

 

第十章 中国担保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主讲人:李运杨 法律学院特聘副研究员

李运杨,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特聘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兼任江苏省法学会担保物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入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上海高校青年东方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担保法,曾任德国波鸿大学法学院助教,曾获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山东大学民商法硕士、德国波鸿大学法学硕士、德国波鸿大学法学博士。出版德文专著一本,在《现代法学》《法学家》《政治与法律》《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或译文二十余篇,曾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大学“五•四”青年科学奖等科研奖励十余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司法部课题、上海市社科规划年度课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青年学者研究项目、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项目各一项。

 

第十一章 中国婚姻家庭继承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主讲人:孙维飞 法律学院副教授

 

孙维飞,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法律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主要论文有:《单独侵权视角下的共同侵权制度探析》,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  《祭奠纠纷的类案研究》,载《交大法学》2012年第1期,转载于《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13年第2期;  《试论加害份额不明——以<侵权责任法>第10条与第11、12条之关系为中心》,载《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14年第6期;  《隐名的指导案例——以“指导案例1号”为例的分析》,载《清华法学》2016年第4期;  《<侵权责任法>第12条之解释论及其体系辐射力研究——数人侵权责任中被误读的中国特色及其再阐释》,载《中德私法研究(12):数人侵权责任》,王洪亮、田士永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合同法>第42条评注》,载《法学家》2018年第1期;  《定义、定性与法律适用——买卖型担保案型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1年第6期;  《论物权变动的“清偿模式”》,载《中外法学》2023年第1期。

 

第十二章 中国侵权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主讲人:王浩 法律学院副教授

王浩,京都大学(KyotoUniversity)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2020 年获评华东政法大学第二届教学贡献奖;2019、2020、2021、2022年连续四年获得“我心目中最佳教师”的称号。主要著作/译著有:《民法的争点》,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民法判例百选》,法律出版社 2020 年版。主要论文有:《论“代理权滥用法理”之滥用》,载《南京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 年 第 3 期;《“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之重构》,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8 年第 4 期;《论代理的本质》,载《中外法学》2018 年第 3 期;《论无权代理人的责任》,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7 年第 6 期;《表见代理中的本人可归责性问题之研究》,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4 年第 4 期(全文转载于2014 年第 8 期《人大复印资料》)。

 

第十三章 中国商事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主讲人:刘骏 法律学院副研究员

刘骏,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河南大学法学学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商法硕士,2013年秋赴欧,获波尔多大学法学硕士、布鲁塞尔自由大学(ULB)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债法、担保法和公司法。先后入选上海市首届“超级博士后”、全国博管办“国际交流引进项目”和上海高校青年东方学者。陆续承担上海市教委“晨光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和华东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等课题。以中文、法文在《法学》《比较法研究》《月旦法学》《清华法学》等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课程创新特色

《中国特色民法体系的形成与发展》课程与常规民法学课程相配合,引导学生从整体上把握中国民法体系和历史发展脉络,正确认识中国特色民法体系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正确把握其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民法的体系,不仅体现为民法典的外在结构、编章安排,更是民法历史发展和理论构造的显性呈现。

一是加强学生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认同与文化自信。避免只知现状,不知历史,本课程强调并深化对民法概念源流与发展演变的学习,追本溯源结合历史背景进行阐述中华法系的形成以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民法的体系化、科学化的历史贡献与历史传承。

二是强化学生的体系认识,培养其逻辑思维能力。加强对民法体系建构与诠释技巧的教授,将法条融入整体法秩序加以理解,避免只知条文,不知体系。

三是增进学生对民法实证分析与实践现状的了解。通过案例分析与实务分析,使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能够接地气,避免只知理论,不知实践。

四是提升学生对民法利益平衡与价值位阶的理解。在掌握教义技术的同时启发更深层次的思考和创新,避免只知形式外观,不知价值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