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政法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办法》(华政办〔2014〕226号)文件要求,我校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课程考试将于12月2日至3日举行。现将有关本次考试的具体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及以上(即2020年10月30日前取得学士学位);
2.已获得我校研究生相关课程学习结业证书。【“公司法务人才高级研习班(经济法学院)”另行安排,请勿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
三、报名流程
(一)应提交的报名材料
1.填写《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专业课程考试报名》信息;
2.身份证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
4.研究生相关课程学习结业证书;
5.准考证照片。
(二)提交报名材料的方式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根据专业学位可选择1至4门科目报考。
2.报名链接
(三)缴纳报名费
【申请人根据自己本次要参加考试的科目,报名后须在线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1.缴纳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用手机网上缴费方式缴纳报名费,财务处不接收申请人个人现场直接缴费。
2.费用标准:本次考试报名费用为每门100元(如报考四门,则需缴费400元)。
3.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
4.缴费与开票流程:手机网上缴费与开票流程详见附件。
四、资格审核
研究生院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五、考试安排
(一)打印/下载准考证
1.打印/下载准考证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
2.打印/下载准考证方式:考生提供的电子邮箱。如未收到,可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联系。
(二)参加考试
1.考试日期:2023年12月2日(周六)、12月3日(周日)
2.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3.考试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新教学楼(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1433号)。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4.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科目类别 |
12月2日(周六) | 09:00—11:30 | 法学理论 | 公共课 |
13:30—16:00 | 民法学 | ||
12月3日(周日) | 09:00—11:30 | 专业课一 | 专业课 |
13:30—16:00 | 专业课二 |
具体专业考试科目详见附件。
(三)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将于2024年3月公布,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成绩查询路径: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点击登录)→办事大厅→同等学力服务平台→华东政法大学同等学力考试成绩查询平台,选择“考试年度”(2023),输入“身份证号”、“姓名”查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21-62071970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课程考试科目.pdf
2.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硕考试-微信缴费说明(含电子发票下载).pdf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