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市二中院共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诠释与司法实践》课程开班仪式顺利举办

发布者:孙婷发布时间:2023-11-11浏览次数:660


 

11月9日下午,我校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二中院”)在华政长宁校区交谊楼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诠释与司法实践》课程开班仪式。市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新,市二中院政治部副主任肖伟,党的二十大代表、市高院信访办主任、市二中院立案庭副庭长、课程主讲教师乔蓓华法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高院”)金融审判庭庭长、课程主讲教师朱川法官,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罗培新,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胡玉鸿,研究生院副院长伍坚、史红光等出席。开班仪式由研究生院院长屈文生主持。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诠释与司法实践》课程既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华政与市二中院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精神、落实上海高院“1+22”院校合作部署、推进高校与法院深度协同育人的代表性成果,双方共同致力于将本课程打造成院校协同育人的“金课”、示范课。今年6月,我校与市二中院联合举办了课程试讲会,通过现场授课和集中点评方式集体备课、精心磨课,为本课程的顺利开课做足功课,下足功夫。

 

屈文生从课程共建过程、课程教学团队、课程创新特点等方面介绍《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诠释与司法实践》的课程建设推进情况。他指出,研究生院于今年9月起开展课程的重点推介,在10月的学生选课中,同学们踊跃报名,选课系统开放8分钟课程的100个名额“抢完”,可谓是“一座难求”,足见本课程的受欢迎程度。 

 

张新在致辞中代表市二中院对课程的正式开讲表示祝贺,并向在课程筹划过程中付出心血和汗水的学校领导和老师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他表示,市二中院希望和华政在院校协同育人、法治人才交流、高层次课题申报撰写、典型案例发掘编撰、实务问题研讨转化等方面深化合作,实现双方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罗培新对市二中院在我校学生实习实训、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的鼎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强调,司法实践专家的审判实践经验和思维方式格外值得关注与学习,希望我校师生珍惜这样难得的学习机会。他指出,在今后的院校深度合作中,应当强化实践教育,扩大师生参与,做好课程记录,放大合作效益,共同打造法院和法学高校合作典型性案例。 

 

胡玉鸿代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对课程的正式开讲致以热烈祝贺,对市二中院推荐朱川、乔蓓华两位优秀法官参与我校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授课表示感谢。他认为,这门司法实践课程中既有理论知识,又有经典案例,对培养学生的法律技能将起到非常好的效果。

 

会上,罗培新向乔蓓华、朱川两位法官颁发了“华东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司法实践授课专家”聘书。

 

开班仪式后,乔蓓华法官作“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专题讲座。讲座由史红光主持,胡玉鸿作专家点评,我校师生约60余人参加讲座,现场座无虚席。

 

乔蓓华法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理解把握”“从司法案例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能动司法的实践探索”等三个方面内容,分享了自己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从注重判决到追求法律的实质精神”的感悟和实践。

 

国际法学院硕士生张懿珺在听完讲座后深受启发:“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但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诉讼的层面上。乔法官深刻领悟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积极贯彻‘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指示,将诉讼服务、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集合起来,付诸司法实践。她不仅注重判决的结果,更追求法律的实质精神,实现了从法律条文到实质精神的超越。作为法官,她成为连接法律与人民的桥梁,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广大法学生去学习和借鉴。通过学习乔法官的实践经验,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的本质和目的,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为建设新时代法治中国作出贡献。”

经济法学院硕士生敖心雨表示聆听讲座受益匪浅:“乔法官的课程打破了理论与实务的壁垒,将一个个生动的司法案例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结合起来,让我们深切感受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我们在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灵活运用法律规则,并最终落脚到维护人民切身的利益,作为一名法学生,我们不仅要做到专业知识过硬,而且要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定的法律追求和浓厚的社会情怀。”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意犹未尽,期待12月本课程主讲教师朱川法官的“在商事审判中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