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公告

发布者:桂旻发布时间:2024-03-01浏览次数:244

依据华东政法大学《关于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的通知》,按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讨论,制定本考核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领导、统筹和协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 各学科导师组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长由博士生导师组组长担任,成员一般本学科博士生导师。

3.各学科组成立考生材料初审小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复试名单。

4.成立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专业学术素养和外语能力考核。


二、考核资格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2024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初审小组对所有申请考生进行申请资料审核,经审核通过考生可参加本次复试。另,根据《华东政法大学关于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外国语水平考试公告》,本次外语不符合条件考生可在考核阶段进行外语考核。


三、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地点

专业

考核时间、形式

考核地点

法学理论专业

2024年389:00 面试

长宁校区,新教204(候场),新教205(面试)

法律方法论专业

2024年3月11日,13:30-15:30笔试

松江校区,明法楼,东E203

2024年3月12日,13:00 面试

松江校区,明法楼,西B403

法律史专业

2024年3月10日9:00-11:00笔试

长宁校区,新教104

2024年3月10日13:00面试

长宁校区,新教104(候场)、新教105(面试)

宪法学专业

2024年3月11日,13:30 面试

长宁校区,继教院,三楼会议室

行政法学专业

2024年3月9日,13:30-16:30 笔试

长宁校区,新教102

2024年3月10日,9:00 面试

长宁校区,新教102(候场)、新教103(面试)

民商法学专业

2024年3月10日,9:00 面试

长宁校区,新教204(候场),205(面试)

民事诉讼法学专业

2024年3月10日,9:15-11:15 笔试

长宁校区,新教203

2024年3月10日,13:00 面试

长宁校区,新教202(候场)、新教203(面试)

2.考核形式

考核全部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形式或面试的形式。

考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及复试资格。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含专业学术水平、外语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参考《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

4. 材料提交

4.1用于资格审核: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博士招生考试准考证

3)学位学历证书(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应届硕士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同等学力人员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4)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

5)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7)应届生必须在入学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包含考生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9)英语四、六级证明(其他语种带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

10)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

4.2提交复试小组

硕士阶段成绩单、外国语考试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攻博计划等相关材料。

4.3提交复试秘书

(1)本人已经手写签字的《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诚信笔试承诺书》;

2)本人已经手写签字的《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3)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同时提交定向就读承诺书(本人已经手写签字版)。


四、考核成绩计算

考核成绩最终由专业基础、专业外语、专业综合测评三门科目构成,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400分。


五、录取原则

(一)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按照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名单。

(二)复试不合格者(即单项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一)2024年招收的博士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非定向类别的考生,须在复试时签订关于确定“非定向”就读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入我校或经审查档案材料不齐全,取消考生录取资格,由各专业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总成绩排名做好补录工作。

(二)考核结束后,考生可登录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y.ecupl.edu.cn/)查询考核成绩及是否录取。

(三)由我校研究生院在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未尽事宜以学校研招办统一发布为准。


七、注意事项

1.参加考核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请考生最迟在开考前三十分钟到达考场)到达,不能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2.考核考场及候考场不允许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请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示将个人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学院联系电话:021-57090337   联系人:老师

  箱:2673@ecupl.edu.cn。

学院监督投诉电话:021-57090338   

                       

附件:

1、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诚信笔试承诺书.docx

2、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3、关于以“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形式攻读博士学位的承诺书.pdf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20243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