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形式
线下(现场)考核
二、考核安排
(一)经济法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
时间 | 事项 | 地点 |
3月8日8:15- 8:45 | 报到、资格复核 | 长宁校区韬奋楼214、216 |
3月8日 9:00起 | 专业综合素质、 外语能力面试 | 长宁校区韬奋楼 212、213、218 |
(二)社会法专业
时间 | 事项 | 地点 |
3月8日14:00- 14:15 | 报到、资格复核 | 长宁校区韬奋楼214 |
3月8日 14:30起 | 专业综合素质、 外语能力面试 | 长宁校区韬奋楼210 |
注:具体考场安排在报到时公布。
三、资格复核
考生资格复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进行审查: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博士生准考证(请于考核前一天至招生系统下载打印);
(3)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4)证明外语能力的成绩单原件;
(5)其他审核材料为复印件部分的所有原件;
(6)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及学籍认证报告,且必须在入学前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醒:资格复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复核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和考核过程的诚信。
四、考核
1.考核内容及形式:详见《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2024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社会法学专业2024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
2. 考生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需提交“非定向就读承诺书”;
(3)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需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在职证明;
(4)高校专任教师或专职科研人员,需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在职证明。
3. 考生参加面试时,需递交以下材料:
(1)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硕士阶段成绩单、证明外语能力的成绩单;
(3)硕士学位论文题目、摘要及目录,篇幅1-5页;
(4)个人公开发表的学术水平代表作1-2篇;
(5)科研成果汇总表,篇幅1-2页;
(6)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及研究计划书;
(7)省部级及以上获奖证书。
五、注意事项
1. 参加考核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到达,不能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2. 考核考场及候考场不允许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请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示将个人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3.“上海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按所报考专业参加考核。
4. 参加英语水平考试的考生,请注意学校公告。
附件:
1、关于以“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形式攻读博士学位的承诺书.pdf
2、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