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魏雨晴发布时间:2024-03-04浏览次数:4100

为推进我校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海市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规划”和华东政法大学十四五规划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是距离毕业一年以上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其中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人须是2022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项目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要求执行。以团队申请的,成员一般为3-5人(含负责人),应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并以负责人的名义申请。

(三)每名研究生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负责人,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同一名研究生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

(四)未能通过2023年度创新项目结项考核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2024年度创新项目。

(五)项目团队成员在学期间未受过学校处分、未出现学术违纪情况。曾经中止、撤销及延期结项创新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

(六)申请人须具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进行了选题相关的文献收集、整理与初稿撰写,在相关的研究领域取得优秀研究或实践成果。

(七)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须提交关联课题研究综述,并附已公开发表的关联课题研究成果,学位论文已经开题的还应当提交开题报告。

二、申报要求

(一)创新项目面向国家重大战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时代前沿问题,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经济管理与企业治理、国际事务与涉外法治、数字经济与数字政府、新型犯罪治理与国家安全等领域,推动理论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二)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且需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基础,预期成果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充分保证。

(三)作为立项评审和结题考核的重要依据,项目申请人须对已取得成果及相应支撑素材(如已发表的高水平论文、代表性实践活动成果、取得的荣誉奖项等)的真实性负责,并对预期取得的创新性成果进行明确。

(四)指导老师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确保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积极支持科研与实践创新课题研究工作。

三、项目分类及资助标准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鼓励博士研究生选择创新性高、意义重大的研究课题作为学位论文选题,资助博士研究生参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国内外访学、学术会议、专项调研等活动。本项目每项资助1-3万元,分设一、二、三等。

(二)研究生学术研究及社会调研项目

鼓励硕士、博士研究生结合所学专业或社会热点问题开展学术研究、社会调查,形成逻辑严密、观点鲜明、数据详实、分析透彻的学术论文或调查报告。每项资助0.5-1.5万元,分设一、二、三等。

(三)研究生群体学术活动项目

鼓励研究生开展学术创新活动,资助开展案例研判、学术论坛、学术辩论赛等群体活动。重点资助跨学校的学术活动项目。每项资助2-3万元,分设一、二等。本项目应以学校注册登记的社团名义申请。社团有固定经费支持的活动不得申请本项目。

四、选题要求

(一)课题性研究项目(含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研究生学术研究及社会调研项目)重点资助本学科(专业)前沿、新兴、热点和难点问题,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选题。申请人可以围绕学科前沿、理论热点及重点领域与方向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进行创新项目申报,自行设计具体题目。申请人也可以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

(二)群体学术活动创新项目重点在以下各类活动中进行立项,项目名称自拟,其他自选优秀项目也可申报:

1.专业能力赛事类:(1)模拟法庭;(2)模拟仲裁;(3)模拟商务谈判;(4)模拟立法听证;(5)法律文书写作大赛;(6)演讲、辩论大赛;(7)其他实务技能大赛。

2.交流和能力训练类:(1)研究生学术论坛;(2)研究生实务训练;(3)案例研讨活动;(4)其他训练类活动。

五、项目完成时限

2024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资助时间截至2025年5月30日,其他创新项目资助时间截至2024年10月30日,逾期不能通过中期检查或者结项的,终止资助,剩余资金不予下拨。

六、申报程序与说明

(一)所有研究生创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现就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说明如下:

1.2024年3月5日起开放系统填报,3月24日17:00关闭系统填报;

2.登录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培养版块——项目相关——“新项目管理”, 在“2024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2024年研究生学术研究与社会调研项目”“2024年研究生群体学术活动项目”中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无签章的Word版及有签章的PDF扫描版)后,请点击“提交”,方可进入下一步审核;

3.另需提交纸质申报表(签章齐备)原件一份请于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地址:长宁校区40号楼104室。

松江校区学生也可同一时间提交至松江校区学生事务中心研究生院工位。

(二)填写创新项目申报表,具体填写说明如下:

1.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填写对应的申报表;

2.申报表需经项目指导老师签字审核、学院盖章审核;不允许使用电子签章;

3.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应提交开题报告、与申报课题有关的已发表的论文或研究综述(开题报告、已发表文章等需要隐去作者、指导教师信息)。

七、其他事项

(一)创新项目申报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要求的行为。凡申报书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在校期间各类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销并通报批评。

(二)研究生院将组织校内外专家组进行匿名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资助名单及资助额度。

(三)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申请书开展工作,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文字材料进行上报。

(四)创新项目的资金使用,须按照我校科研项目资金使用规范进行监管。项目立项后,下拨资助总额的60%资金;项目中期检查后,根据项目开展进度下拨30%资金;项目顺利结项后,下拨剩余10%资金。

(五)创新项目立项名单发布及经费下拨等后续事宜,将视上级经费下拨情况而定。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可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魏老师   邮箱:pyb@ecupl.edu.cn  电话:021-62071092

特此通知。

 

附件: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表.doc 二、研究生学术研究及社会调研项目申报表.doc 三、研究生群体学术活动申报表.doc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