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4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华东政法大学关于制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华东政法大学关于制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博士科研审核说明》《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科研与学术创新评价审核办法》以及各培养类别专业(方向)培养方案等相关规定,为做好2024届毕业研究生网上毕业资格审核及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我校2024届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含延期到2024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
二、时间与工作安排
(一)毕业研究生自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17日。
(二)所在学院、研究生院审核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2日。
三、资格审核流程
本次2024届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核工作采取网上审核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在相应应用模块自查是否符合毕业和申请学位要求;
(二)如果存在数据缺失或者尚未填报的,按要求填报,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由各学院、研究生院完成网上审核工作;
(三)各学院在相关管理应用模块对毕业研究生是否达到毕业要求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提交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毕业研究生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相关环节。
四、研究生自查和数据填报要求
(一)申请学位信息自查工作
毕业研究生在“学籍信息”模块(基础信息、入学信息)核实个人信息,特别是申请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相关的前置学历和学位等信息(包括毕业学校、毕业证号、学位证号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二)课程学分自查
毕业研究生在“我的成绩”、“我的中期考核”模块,比照各自专业(方向)培养方案,自查是否达到课程考核要求,包括学分是否修满、是否已完成培养计划等。
(三)外语水平登记
硕士毕业研究生在“我的学业水平申请应用”--“外语水平”模块,自查外语水平是否达到毕业申请要求。同时满足“是否通过”栏显示“是”、“数据状态”栏显示“审核通过”/“导入数据”两个条件,该考核项方为通过。
(四)学术讲座考勤
硕士毕业研究生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在“我的学业水平申请应用”--“学术讲座考勤”模块,自查学术讲座考勤是否达到毕业要求。仅在“是否通过”栏显示“是”时,该考核项方为通过。
(五)中期考核工作
毕业研究生在“我的中期考核应用”模块自查中期考核是否达到毕业要求。同时满足“最终考核结果”栏显示“通过”、“数据状态”栏显示“审核通过”两个条件,该考核项方为通过。
(六)开题工作
毕业研究生在“我的论文开题应用”模块确定开题信息是否已经正确填报,并经相关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通过。
(七)科研成果登记
学术博士、学术硕士毕业研究生自查是否完成科研要求,在“科研成果申请应用”模块提交科研成果登记。
(八)实习实践考核
硕士毕业研究生在“我的学业水平申请应用“--“实践环节”模块,自查实习实践是否达到学位申请要求。同时满足“最终考核意见”栏显示“审核通过”、“数据状态”栏显示“审核通过”/“导入数据”两个条件,该考核项方为通过。
五、学院审核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同步做好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初审工作。具体审核要求如下:
(一)在“学业水平管理应用”模块,完成“待院系审核状态”的外语水平、学术讲座、实习实践等学业考核审核。
(二)在“中期考核管理应用”模块,完成“待院系审核状态”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审核。
(三)在“论文开题管理应用”模块,完成“待院系审核状态”的研究生开题信息登记。
(四)在”科研成果应用“模块,完成“待院系审核状态”的研究生科研成果审核。
(五)上述毕业审核项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学院在“毕业审核管理应用”模块开展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六、特别提醒
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2024届毕业生后续毕业暨学位申请工作。毕业研究生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考核项自查工作,逾期未申请或者未通过审核造成无法参加答辩、正常毕业等情况发生,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七、其他事项
如有毕业资格审核相关问题,毕业研究生可与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