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一行赴嘉兴、杭州、绍兴中院调研交流

发布者:孙婷发布时间:2024-04-06浏览次数:47

4月1日至2日,研究生院副院长伍坚、史红光一行赴嘉兴、杭州和绍兴,与三家中级人民法院就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化院校合作,加强法治人才培养、法学理论与实务研究、专家讲学、培训交流等方面开展调研交流。

4月1日上午,伍坚一行前往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交流座谈。嘉兴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健,嘉兴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嘉,嘉兴中院宣教处、研究室的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伍坚为与会人员介绍研究生院在深入贯彻落实两办《意见》,积极开展院校合作方面的工作成果,希望双方能在已有的合作基础上加强课题研究合作、创新法学实践教学、深化院校协同育人。史红光则围绕研究生招生专业规模调整、人才培养特色、案例库建设以及学位授权点申报等重要工作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呼吁双方能够共同致力于新时代法治人才的联合培养工作。宋健表示华东政法大学校园内拥有丰富的文化底蕴和浓厚的学术氛围,她建议双方应当在司法理论研究、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以及干警教育培训等领域,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推动法学教育与法治实务相互融合。

4月1日下午,伍坚一行走访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健,杭州中院教育培训处、干部人事处负责人参加调研交流。伍坚提出双方可以从研究生实习实践、法治人才培养、精品案例库建设、人员双向交流等方面进行合作。史红光为与会人员介绍我校研究生招生结构规模调整、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点申报和招生、人才培养规划等。李健强调杭州中院与华政一直以来在理论研究、专家讲学、互联网法治研究院(杭州)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紧密协调配合,并取得了良好合作成果,希望双方在法治人才培养,尤其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开展合作。在深入讨论的过程中,双方就研究生培养、研究生就业以及院校课题研究协作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在多个方面达成了的共识。

4月2日下午,伍坚一行前往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考察交流。绍兴中院副院长王惠中,绍兴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坚,绍兴中院政治部、研究室、干部人事处、行政庭和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同志热情接待研究生院一行。伍坚向绍兴中院的领导和干警们表示感谢并汇报此次调研的目的,史红光向参会人员从规模大、专业全、方向细、师资强等方面介绍华政研究生教育基本情况,并希望从研究生实习实践创新、高端法治实务人才培养方面深化双方院校合作。绍兴中院各实务部门负责同志依次分享各自的院校合作经验,并结合各部门工作情况,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在研究生实习实践、法院教育培训、课题案例合作等方面提出合作需求和建议。

胡坚建议院校双方建立常态化合作的机制,要充分利用彼此在司法实践和法学研究上的优势,拓展院校合作范围,携手推进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等方面的合作成果产出。

王惠中指出院校合作要符合三大导向,即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其中需求导向主要分为法治人才培养需求、法律思维逻辑需求,专家团队支持需求和院校资源共享需求。他建议加强协调沟通,重点谋划合作内容,逐步推进深度化合作,切实将院校合作的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转化成工作机制、审判机制等。

法院调研结束后,伍坚一行前往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考察交流、并看望在绍校友。点金所管委会主任虞伟庆介绍了绍兴校友会的总体情况,希望与母校进一步在研究生实践教学、导学团队共建等方面拓宽合作方式,深化合作互动。

本次走访进一步深化了华东政法大学与嘉兴、杭州、绍兴三地法院的沟通交流,也为未来的院校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后,研究生院也将不断拓展与法治工作部门的合作,协同推进法治人才培养创新,推动司法实践与教学科研紧密结合,继续致力于法学教育改革创新和内涵发展,持续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